反垄断密集:扭曲性产业政策回归理性

文/王如晨

我眼中的反腐,是一种倒逼政治体制改革的利器。而反垄断,则是一种倒逼产业政策调整的抓手。从这一角度来说,中国反垄断有望成为国民经济生活里的常态,在它背后,有望伴随过往多年中国扭曲性产业政策的理性回归。

因为,垄断行为的成因,多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息息相关。让我高大上地引一句十八大报告:“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反垄断针对的三种主要企业类型,即跨国企业、国资、民资,它们基本对应着国民经济生活里三种政策障碍。

近期针对跨国公司的反垄断调查相对密集。这也无可厚非。过去多年,谁让它们一直代表着“一等国民”呢?

它们垄断地位的形成,除了携早期母国地位优势外,对应的是中国改革开放、招商引资、以市场换技术、追随战略背景下的政策扭曲。

过去几十年,跨国公司享受了超国民的待遇,地方政府、甚至中央层面给予了它们偌大的自由空间。它们与地方甚至与中央层面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已坐享超额利润许多年,累积下一种高高在上的心理优势,甚至肆意践踏本地法律与社会良知,引发许多社会性话题。

当然,它们一度扮演了中国出口的主体。部分地方政府的GDP,几乎已经被单一一家外企捆绑。

但是,由于政策扭曲,这些巨头们并没有给本地带来真正的效益。它们徒有巨大的营收额,却纳税了了,甚至比不上体量远远小于它们的民营企业。这是一种巨大的反差。

更多的IT类企业,则借助过往形成的垄断地位,滥用市场优势,在技术、价格、服务等许多层面采用歧视性条款。借助市场地位,不断渗透政府、关键行业、基础设施,形成一种无法切割的利益体。

前段时间,当相关机构建议银行不要采用IBM服务器时,外界立刻给出了IBM借助技术渗透的路线图,一个堂堂大国的最核心的金融、电信、能源等许多战略产业内部,竟然被一家IT巨头渗透。

这几天被调查的微软,虽然号称没有在中国赚到钱,但是,过去多年,它利用市场优势,排挤本土操作系统企业,已经造成了无锡永中等多家中国公司步入困境,有的甚至已经永远消失。

在扭曲的政策下,一些借助资本捆绑了中国地方政府、企业尤其国企的跨国巨头,还利用两头在外的运营模式,掏空了本地政策与产业资源。2009年,上广电NEC的坍塌,就是日本三井幕后操作的案例。

一些外资企业的制造业项目,则捆绑了中国大陆大片的土地。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部分企业甚至在与地方政府的勾兑中,借着所谓产业迁移,发了大财。有的甚至要挟地方。

过去多年,各领域的民企,尤其是带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面对这一局面,一直呼吁相关部门给予同等的“国民待遇”。但是,面对积重难返的政策扭曲局面,这种呼吁,虽然换来警醒,但并没改变实际格局。

2008年以来,局面有所改观。《反垄断法》的落地,一个跨国公司坐享政策、市场收益的年代开始慢慢远去。

中国许多原本属于弱势领域的产业政策,都急需重估、调整,回归到基本的市场规律上。各地看似伟光正实际窝囊的招商引资政策,也需要回归到理性世界。

针对跨国公司的反垄断实践,所产生的效应,恐怕远不止这一层面。

我体会到的是,这一幕背后,伴随有“去IOE化”效应的持续发酵。这一话题,如果延伸开来,自然与国家经济层面的稳定、安全、独立自主直接相关。斯诺登打开的“棱镜门”里,有太多巨头配合美国政府作恶的脉络。中国有充分的理由扭转这种冰冷的现实。

事实上,2013年,中国国安委成立,习近平主席亲自担任最高负责人。这一组织的目标里,本就包含国家经济独立、安全的用意。

当然,中国的反垄断实践,并非只针对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巨头,而是覆盖了国资背景的企业,以及许多民资企业。

不过,与跨国企业的垄断主要建立在过往的母国技术优势以及本土扭曲的政策环境基础上不同,国企垄断成因,更大程度上来自于体制内的行政性垄断。国企的非企业特征,给了它太多借助行政指令参与竞争的天然便利。甚至许多国有上市公司的资产,经常是一道指令,以行政划拨的方式转移,导致股价波动,中小股民损失惨重。

过去《反垄断法》似乎与国企无缘。中国的反垄断甚至一度属于幌子。2010年针对电信运营商的反垄断调查,之所以引发公众如此瞩目,正是因为这种观感累积形成的结果。

民企的垄断,主要与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深有关联。地方政绩、裙带关系、GDP至上的思维,累积下更多不堪。中国每个地方政府,几乎都有一个霸道的民企。它们声量大,你能在地方的各个角落找到它们渗透的身影,虽然主业花样多多,但当地的土地与房地产似乎是它们永远少不了的巢穴。

一年前,湖南两家民企的缠斗,操纵了无数的民意,几乎用尽了当地政府资源。其中一家甚至号称将关系搞到中央层面。让人看到,地方政府保护主义之下,部分民企的霸道风范。

你也能看到,具有垄断特征的外资、国资、民资企业,当它们与各级政府、机构搅合在一起后,借助扭曲的政策优势,便各自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既得利益群体。它们是改革开放、国民经济生活里的障碍。

我们看到,反垄断具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特征,既能发挥威慑作用,又能在微观层面破除扭曲的市场格局,撬动许多层面的利益关系。它不但有利于扭转垄断型的跨国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无良行为,规范它们的企业责任,净化市场,更是能够撬动积重难返的政策,并通达制度层面。

在我看来,一种常态化的中国反垄断,既能在微观的市场层面直接施加约束,又能给产业政策调整甚至顶层设计创造舆论情境与缓冲,在一种渐进式改革思维下,它引发的震动,小于直接的休克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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