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文:BAT地位超过国企

BAT的崛起带来极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未来对互联网的管制不再“自由放任”,不会“加强管制”,而将是“灵活运用”。

 

最近,全球媒体都在关注“BAT”。BAT象征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强势发展。无论是市值、营业额还是访问量,BAT都可以跻身全球互联网企业的前10名。全球媒体就像当初报道晋级全球通信设备市场领军企业的“华为”时一样,将目光纷纷投向了在全球互联网经济市场上展现领军风采的BAT。

【BAT的崛起带来极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据最新的Alexa数据监测显示,全球访问量排名前20的网站中,中国互联网企业有8个。百度、腾讯的QQ、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分别排名第5、8、9。同时,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市值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BAT均进入全球主要互联网企业市值的前10名(阿里巴巴第2 [预测]、腾讯第5、百度第8)。

我国经济的主体是国有企业。伴随经济的高速增长,这些国有企业不断变得庞大,所以按照大小(营业额)来评估的话,有许多国有企业晋级全球500强。“国进民退”就是从2002年开始的中国经济增长周期中一个被频频提及的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在互联网领域并不适用。引领中国互联网经济的BAT完全是100%民营资本,一些国有资本的互联网企业甚至始终没能做大做强。可以说,民营互联网企业不断扩大,产生了相反的“国退民进”现象。

【对互联网的管制:从自由放任到灵活运用】

以往,国有企业对经济增长起到了主要带动作用,所以为了提升国有企业的实力,我国在“抓大放小”(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支柱产业为主攻方向,放任中小企业自己去谋求生路)政策下,进行了大规模资本结构改革。国有资本不断集中于金融、电信、电力、铁道等社会基础设施以及能源材料等管制行业以及汽车、电子、化工制造等大型制造业,而在接近消费市场的行业以及互联网服务等新兴产业上,则推进资本的自由化,处于一种“自由放任”发展的状态。

也就是说,不采取管制,但同时也不给予政策上的扶持或者奖励,任凭其去市场竞争。所以,以前互联网行业尚没有受到如今这样的重视,管制主要是针对不良内容的管制。在互联网经济“自由放任”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出现了极大的变化。随着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信息化,固定和移动电话用户数量从2000年的2.3亿(移动用户8500万人)发展到2013年末的14.96亿 (其中移动用户12.29亿人),互联网用户则从2300万剧增至6.81亿人。

随着电信、互联网不断宽带化,再加上全球互联网经济发展大趋势的刺激,我国民营资本的互联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规模涌现。互联网产业市场从2005年的140亿元增至2013年的6004亿元。

在国有经济的较低效率、全球化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政府意识到了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意识到了互联网以及互联网产业市场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于是在政策上开始逐渐采取从“自由放任”到“灵活运用”的转换。尤其是,金融危机后提出扩大内需的经济增长政策中明确提出将“信息消费”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战略。

或许,外界认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网信办)的成立将是对互联网行业从“自由放任”到“加强管制”的转变。包括马云有一次曾经表示,如果中央网信办早成立10年就没有如今的互联网经济规模。其实马云或许还不太了解中央网信办的职能,中央网信办只是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上对互联网行业进行监管,引导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而从促进互联网行业与产业发展角度上,工信部推出的“信息消费”战略将对互联网经济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工信部“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在于:产业政策向惠及民营资本转变】

7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表示,不需要国家的产业政策扶持,只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企业自己就可以做好;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也表示,不需要政府补贴,我们就希望公平。这些民营企业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以往我国的产业政策过度重视扶优扶强,而忽视了市场公平竞争。在许多发展规划中,经常可以看到诸如“培育产值超百亿/千亿的大型企业集团”等发展目标。如果不再一味“抓大放小”,如果产业政策能够更多地惠及民营资本,那么这些民营企业家还会这么说吗?

“信息消费”支持的是互联网经济及相关产业,所以支持的对象领域大多都不是国有企业,所以我们忽视了它的另一个重要意义,那就是产业政策出现向惠及民营资本的转变。2013年制定的信息消费奖励政策中,将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作为促进消费的3项内容,推广互联网经济的广泛应用发展。具体政策包括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以及互联网经济的软环境建设、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奖励等等。

在李克强总理主持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以BAT为首的互联网企业家也是常客。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中央电视台也纷纷与BAT签订战略合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的深度应用。可以说,如今BAT等互联网企业对于我国经济与社会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BAT也将对民营资本的发展以及国家对民营资本的重视起到有效的带动作用。

(作者: 王喜文 系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九三学社中央科技委特邀委员,曾挂职北京市房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2009年以前曾经为日本开发过10年计算机软件。微信号wangxiwen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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