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浩
央视又跟苹果干上了,不过和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它并没有获得像上次曝光售后问题后的清一色讨伐,因为舆论旗帜鲜明地形成了两大不同声音。许多的苹果手机普通用户得知苹果可以在GPS未开启的情形下记录地址,并且依照报道按图索骥的找到了这些地址信息之后,表现出了异常的惊奇、质疑甚至还有愤怒——这种质疑和愤怒多数来自于“为什么我不知道它在记录这些东西”的知情权缺失感。而另一众果粉则是旗帜鲜明的力挺苹果,同时对于苹果不会拿这些记录另作它用表示了充分的信任。而苹果的反应速度也是远超上一次的315维修条款事件,迅速给出了回应:感谢CCTV的监督,但我们真的没有把地址信息交给别人。一唱一和,颇为有趣,但整个事件的背后更凸显了一个深入的问题:如何界定隐私,以及如何界定何为“窃取隐私”。
“凡是央视报道的,就是我们要反对的”的理念,在经历了各种来自央媒的“不信任报道”之后成为了绝大部分网民的信条。我个人相当反感这种和文革时期“两个凡是”一脉相承的事件观。所以我们不妨先从央视的报道的每一个细节说起:
1、苹果有没有在不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形之下进行了地址记录?有,这个事实的确存在。而且部分App的确没有出现过“要使用你的位置信息”的提示——这是这篇报道的一个重点核心,的确属实。
2、这个地址信息够不够成隐私的记录?“我去过什么地方”是否是一个“隐私”信息?大部分之前并不知道iOS设备会进行记录的消费者几乎第一时间一致的认定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消费者在不知道你做了这件事的情形之下被第三方媒介告知,原来苹果做了件你不知道的事儿,还跟你有关系。这种情形之下,即使这些地址信息毫无第三方的可利用价值,消费者也会将此看为一项“隐私泄露”。而从“隐私”的定义上来说,这些地址信息因人而异,并不能全部构成“隐私”属性。但这种信息可轻易查看并获取,给了某些不法分子机会用作一般人可能无法想象的非法用途。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信息有可能达成一种“隐私泄露”的可能,注意:是可能。
最大的争执点出现在新闻报道的最后部分:央视指出这些消息可能构成安全信息(甚至上升到国家安全)被非法机构获取,同时援引了谷歌、苹果早前因私自记录个人隐私信息而带来的新闻报道——这些后续的援引新闻和这一段的评论导向加剧了部分苹果用户的不安全感。而苹果的回应声明也主要面向这一部分:首先,苹果承认了记录用户地址信息这件事实,而且给予了一个“提升用户体验”的理由——央视的报道并未失实。随后苹果的回应重点到了“我虽然记录了用户的地址信息但我绝对不会把这些信息交由任何第三方”的肯定性回应,甚至指出这些信息甚至不会透过iTunes和iCloud上载,仅存于本机。
但是,对于我们前面分析提到了第二条,苹果没有做任何相应的解释——换做你是苹果公司你也一定不会对这个做解释,因为你也一定会觉得这些信息怎么用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所有信息都可以被用作好的一面,也可以被用过坏的一面。苹果公司认为自己用这些信息用做了好的一面,但如果有其它人士利用这些信息做了坏的一面,苹果公司也可以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从逻辑上来说,这并没有错,尽管真的听起来不那么令人舒服。
一来一往,我们明显看出了两家言论的焦点,首先:央视报道属实,但基于最近攻防密切的中美关系层面(你懂的),论调需要有如此表达——这个并不意外,因为你看看美国媒体对华为的报道态度也就可以理解中国央媒对苹果的报道态度。其次,苹果虽然有海外隐私诉讼事件和斯诺登的隐私爆料影响,但按照苹果的说辞“我们的确不是一家靠这些信息来获取营收的公司”,我们不做任何的额外解读选择相信它。由此更深入值得探讨的是,我们如何界定什么样的东西是“隐私”,什么样的情景构成“隐私泄露”。
隐私也是一种信息,前文说过:每一种信息都有多重可能——对一些人来说它毫无价值、有些人来说可以作为有益之用、有些人可以以此来谋取非法利益。往往处于最后一种情形时更多的人才会“义无反顾”的将其定义成隐私。比如,同样是买购物,我买了一部手机,非常开心的放在社交网络上晒单分享,这种信息个人就不会视其为隐私——虽然这是个人行为和隶属与个人相关的行动信息;但如果我购买手机的信息从购物网站上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泄露出去,而且某些不法分子开始推送与这部手机相关的服务广告,大部分人会视其为“隐私泄露”——其实信息本身是一模一样的,取决于这个私人信息当事人的认同及后续带来的行为影响。而同样的购物,买了部手机和买了个情趣用品,我想更多人不会视其为同等隐私系数的信息了——前者即使被购物网站泄露,我可能还只是停留在生气的阶段;如果你的同事不小心从泄露出来的信息中得知你买了个情趣用品,这就不仅仅是生气的问题了,对吧?
回到苹果这一次的事件本身,我们的确是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苹果滥用这些私人地理位置信息做他用,并且苹果真的是利用了这些地理信息提升了部分的用户便利性体验——虽然真的体验不够明显。但还是那句话,这些信息因为非常易于获取,因为不排除被恶意第三方获取并用作不法用途的可能(例如手机丢失后查看该信息窃贼轻松找到你家住址)。因此,央视提及的第一点是没错的,也就是提醒了更多用户苹果记录信息这个事实的存在。于此,苹果应该检讨其隐私权的告知透明度。后面一条,前面分析过,大家都懂,因此倒也不必惊慌失措。最重要的是,苹果提供了关闭记录常用地理位置的选项,亦算是给了用户选择的权利——虽然有很大一部分用户不知道这件事情。如果你对于这种记录常见地理位置的做法很没有安全感,或是因为这种不透明行为而厌恶此事,关闭该选项是一种可行方案。这也算是一种解决方式。
最后,还是想说重点的一句:互联网时代,已经没有完全的隐私可言。当你在亚马逊上看到自己想买的东西已经被分门别类的推荐觉得异常便利的时候;当你登陆某个社交平台觉得不用密码是件非常便利的事情的时候;当你发现你的手机天气预报跟着出差的你同步变动无需手动调整的时候……广义的“隐私”信息都已经在这里被服务商所使用,但这些事情的后果是给你带来了便利,你就不会觉得这些属于令人困扰的“隐私泄露”。因此,广义的“隐私”——个人信息,既然在互联网时代已无彻底的保护可言,我们只能要求一项更加自律的行为准则:服务提供商给予消费者充分知情权,令消费者知晓获取信息这件事,以及信息被用作何用,以及提供可以令消费者信任的使用授权个人信息带来便利的功能。而籍由央视的这次报道,亦可推动民众对真正的隐私边界和使用的讨论和反思——说句实话,相比而言苹果其实已经做得够好,鱼龙混杂的安卓手机,有哪个App真正敢说我没拿你的个人信息做点什么奇奇怪怪的用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