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人民网)
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基本工作,工作的成功与否应该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走好群众路线是我们富民强国的时代要求,“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枫桥经验”50年过去了,历久弥新,在新时代下更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化解社会矛盾,要紧紧围绕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应当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走出机关大院,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相信你、拥护你、支持你,才能凝聚党心民心。
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础在于人民群众,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动力在于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枫桥经验”传承50年不止,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是法治与德治的完美结合,是尊重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的成功典范。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相信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社会和谐稳定的立足点定位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上,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矛盾化解、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借好群众之力,建立无懈可击的人防体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文/牧心)
作者:唐承华)
单位:中共四川安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