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司机。
曼哈顿的路是古老的,拥堵的,但却是好辨认和好遵循的。我不知道专业术语如何去表达它,但是作为一个司机我却清清楚楚:所有南北向的道路都大道,东西向的道路都叫街。主干道,是双向行驶的,而其余的,都是单向行驶。虽然有时不免绕路,但是,作为一个菜鸟司机,我也能老老实实地寻找要去的地方。
出了曼哈顿,当然,道路要复杂得多,尤其是高速公路纵横交错,没有地图或GPS的帮助,上错了一个高速路口,或者下错了一个,半缸油就没了。
在纽约,最怕的是在小区里开车。那里面没有红绿灯,只有Stop(停)标志。看见必须停下来观察左右。如果不停,首先被路人骂,接着被其他司机骂,警察看见,那就惨了。
所以,我会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司机。因为我永远得知道怎么去要去的地方,我会得到路标的帮助,我畏惧行人们和司机以及警察对我的冷眼。
回到广州。开始我也想做一个好司机,红灯停,绿灯行,不超速,不飙车。
可是很快我变成了一个不会开车的人。道路上的交通标志让我疯狂:因为它们不断地在变化,此处不许左转,此处不许掉头,此处是单行道,此处入口封闭!路上的其他车让我疯狂:因为它们会从任何地方插入我辛辛苦苦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它们会在红灯时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它们会在我小心翼翼过斑马线的时候疯狂按喇叭;道路上的警察会让我疯狂:他们在的时候交通总是堵塞,他们在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沓罚单,他们在的时候总是不那么遵守交通规则;到最后,道路本身也让我疯狂:明明是交通稀疏的高速公路,却限速80公里,明明是靠右边的线路却标着左转,明明一路是直行的标志最后10米变成了转弯道。
我变成了一个坏司机:到处掉头,到处超速,到处插队。我只留下了一个习惯:过斑马线的时候,放慢速度。
后来有一次回到纽约开车。10分钟以后一个司机从车窗里面探出头冲我吼:“Man, you wanna die?(哥们,你想死吗)”
1961年,简·乔布斯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她在导言中批评说:“那些规划者和老师们忽略了从真实生活中去学习成功和失败,他们仅仅遵循一些原则。这些原则来源于已有的城镇,以及想象中的城市——来源于任何东西,除了城市本身。”
城市是什么?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和人们的生活形态。城市,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为什么我在纽约是个好司机,而到了广州和上海,就变成了坏司机?因为纽约的交通为我服务。道路服务于我,路标服务于我。我所需要做的,只是不要逾越作为司机的本分。
但是,广州和上海并不如此,我为交通而存在。我必须去留意所有的交通标志,以免被罚款;我必须选择好交通线路,以免被堵车;我必须看清楚每个路口,以免错过方向;我必须留意警察的存在,以免被扣分。压抑的心情使大家都犯规的时候赶紧犯规,在没有警察的时候赶紧飙车,在不被扣钱的前提下做任何的动作。只有一个列外:只要不触及生命的安危。
我心里知道,这是危险的。因为如果大家都没有交通的规则,那么城市交通就会变成杀手,就会变成反对居民的武器,变成反对车的武器。
因而,一个城市交通的生与死,并不仅仅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是否众多,也不在于城市的交通法规是否严厉,也不在于城市居民的素质是高是低,而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设计、管理是否服务于居民。
我认为,我们多数城市的交通,都是反居民的。它们可能是为了经济增长,为了管理方便,为了城市美观,是的,为了任何东西——除了城市居民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