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张一鸣同学知行合一

希望张一鸣同学知行合一

“今日头条”是一家运营手机新闻客户端的公司,商业模式是:聚合他人内容,用数据算法实现对用户的个性化推送,再将因此产生的巨额流量卖给广告商换取收入。其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

“今日头条”成立不足两年,其手机客户端下载量据称已经过亿。近日,今日头条获得一亿美元风险投资,总估值更是高达5亿美元。这令其盗版与否的争论达到高峰。

面对盗版指责,“今日头条”今天下午发表三点辩护声明,概要如下:1,内容均获得合作方授权;2,转载内容阅读时均回到原创方网页;3,已经并将继续建设与合作方共赢的生态圈。

遗憾的是,这三点都不是事实。“今日头条”的绝大多数内容都是未经授权之下通过网络爬虫抓取的,读者看到的大多数网页也非原创方网页,而是“今日头条”自己的网页,对绝大多数被强行抓取内容的媒体(多为纸媒,也有自媒体)而言,“今日头条”带来的不是额外收益,而是流量和收入的锐减。

我不是有意忽略技术问题,但那些关于robots协议、断链处理、数据挖掘的讨论真的是离题千里。事情很简单,“今日头条”是偷别人的东西为自己卖钱。偷东西不对,从石器时代到互联网时代,这都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

我也不否认“今日头条”通过个性化推送和优化阅读为读者创造了价值,这再次证明了技术就是生产力。问题在于,今日头条推送和优化的内容是别人的。别人的苹果上有泥巴,但你不能不打招呼就拿过来洗干净卖掉把钱装进自己腰包,还声称不是苹果而是洗涤在创造价值。

在法治健全的国家,这种情况无法想象。2006年,谷歌在欧洲输掉了一系列官司,遭判巨额罚款(比利时法院的判决是每天罚款100万欧元,直至谷歌删除所有侵权内容)。

与国内全文抄袭式的侵权不同,Google并未直接把别人的内容放到自己的网站,它仅仅是在其新闻频道和搜索结果中链接原创机构的标题和几句话的提要,读者若想读全文,点击标题后就自动链接到原创机构的网站。

即便如此,谷歌仍然输了官司,因为法院支持原创机构的主张:标题和提要正是文章的精华所在。

“在小偷和强盗横行的地方,守法的人无法生存”,这是张朝阳拍案而起牵头视频反盗版联盟时的名言。如今,国内视频行业的盗版行为大为收敛,但文字媒体的盗版却愈演愈烈,“今日头条”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事实上,肆无忌惮地盗版是陷纸媒于存亡之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纸媒必须像视频行业那样建立版权联盟维权自保。

最简单的联盟就是原创媒体一起出钱聘律师打官司,因为案情几乎完全一样。对律师而言,打一个官司和打一百个官司,边际成本为零,但收益却是一百倍。对媒体而言,过去打一个官司花的钱,现在可以打一百个官司,这样可以对冲高诉讼成本低诉讼收益(通常一篇文章只能获得千字四五十元的赔偿,但诉讼成本通常是数千元)的无奈现实。

这是一个类似集体诉讼的联盟机制。

更高级的联盟机制也有,比如建立类似消费电子行业的专利池联盟,联盟媒体对外一致维权,对内可以互相转载内容,或者彼此收取比外部低得多的版权费。

唯一的问题是:纸媒的张朝阳在那里?

和搜狐优酷这些产权清晰的市场化上市公司不同,绝大多数纸媒都是无主国企,最不在乎版权的就是总编社长,而最清楚“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因此最有维权动力的编辑记者们,却不掌握媒体的话语权。

另一点不同,搜狐优酷们的版权是花巨款买来的,花的是张朝阳自己的钱,盗版者偷的也是他的钱,他当然要拍案而起。无主国企们的内容是编辑记者生产出来的,饱食终日的新闻官僚们不会对内容被窃感同身受。

所以,盗版是纸媒危机的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体制之弊,是更重要的原因。只有当纸媒完成市场化改革变成真正的公司之后,提升内容质量,建立技术团队、创新商业模式等迫在眉睫的工作,才有可能真正展开。

从这个角度,“今日头条”值得钦佩,这家公司八零后创业者们展现了可贵的企业家精神。当然,这家公司要想走得长远,就必须解决盗版问题。首先,不要掩耳盗铃欲盖弥彰,错了就错了,大大方方认错,然后改正。谷歌都犯过错,你犯错误没啥丢人的。其次,言行一致,拿出实际行动来建立合作共赢的生态圈。

“(与合作伙伴)一起探索、一起成长,一起拥抱移动互联网的未来”,这是非常好的理念,关键是不光要嘴上说,还要动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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