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临大敌、谈虎色变,完全是自己吓自己。这暴露两个问题:一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无知,二是对金融监管的不自信。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从风险角度出发,从现在起就开始把重点放在监管上,一开始的基本思路就严重错位了,已经犯下了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方向性错误。
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谈到互联网金融监管时称: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业态已经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就连已经退休多年的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对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都大加赞美,足以看出中国互联网金融不仅在国内风起云涌,而且在国际上也饱受关注。
中国互联网金融在“蓬勃”发展中,却遭遇到了莫名其妙的封杀。网络信用卡、扫二维码消费被叫停后,至今杳无音信。这警示我们,一个新兴业态、一项经济技术金融创新,可能需要若干个月甚至若干年,但是一个官方的一声叫停、一份文件,就可以使得企业和个人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这就是马云所言的,打败你的不是技术而是一份文件。可以引申为:打败你的不是国内竞争对手,也不是国外的竞争者,而可能是对新兴业态看不顺眼者。这恰恰暴露出新兴业态、创新创造在中国的大悲哀。
从央行的《报告》内容看,在谈到对互联网金融支持上重点放在了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意义上。在如何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具体措施是什么?没有任何内容。这份《报告》重点想说的内容是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较大篇幅谈到国际监管经验。但以笔者看,一部分对中国互联网金融没有任何可资借鉴的意义。比如:最鲜明、最具创新力的互联网金融—阿里小贷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模式,包括美国在内基本都处于落后状态,更谈不上所谓的监管。
在谈到国际监管经验后,《报告》提出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的五大原则,提出了坚持底线思维的概念。
就互联网金融风险而言,笔者认为至今没有事实上发生大的风险,更不可能引发局部性金融风险,担心引发系统性、全局性金融风险更是杞人忧天。比如:目前P2P网贷模式确实发生了一些风险,但也绝对不至于引爆局部风险。因为,根据这份《报告》,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贷平台350家,累计交易额600亿元,其余额会更小,倒闭的一些根本掀不起多大风浪。
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临大敌,完全是自己吓自己。这暴露两个问题:一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无知,二是对金融监管的不自信。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从风险角度出发,从现在起就开始把重点放在监管上,一开始的基本思路就严重错位了,已经犯下了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的方向性错误。金融业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互联网金融创新哪能没有一点风险呢?如果过度强调风险,必然扼杀创新。再说,不让金融创新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出现一个暴露期,如何对症下药监管呢?这又暴露出中国的另一个弊端:一项创新尚处于动议萌芽阶段,监管机构就预先凭空想象出了监管措施,结果使创新胎死腹中。就是李克强总理批评的“对新兴业态,闲不住的手总想去摸摸”。
“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这个要求貌似过分了。国家政策多年来下了多大力气要求体制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可到如今都不能尽如人意。许多银行包括国有大型银行都在搞线上和地下同业拆借,或者把资金绕道注入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俨然成为了资金一级批发商甚至掮客。你让刚刚萌芽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着实有点苛刻。况且,只要实体经济有钱赚,配置效率最高的互联网金融肯定率先进入。就支持实体经济而言,互联网金融比传统金融表现的好,比如:阿里小贷成立到2013年底累计发放贷款1500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包括大型银行,哪一家可以比拟?
要求互联网金融要“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笔者看不明白。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新没有边界,创新的力度越大越好。原来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做出限制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担心互联网金融创新脱离或者逾越现行金融监管。其实,美国的金融创新就是逃避、绕道或规避金融监管的。二是《报告》称:互联网金融创新不能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原来是在保护传统银行啊。传统银行一直以来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中小微企业不够好的板子,怎么打在了互联网金融创新上呢?原因在传统银行本身和中国整个的经济结构问题,支持实体经济上应该感谢互联网金融而不是限制责备。
打着“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名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更是错的离谱,不值一驳。监管层的当务之急是应该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而不是把重点放在监管上。
作者:余丰慧 经济学家,著名经济金融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