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世界的孤儿
文/柏邦妮
晚上和我一个女朋友一起去散步。这姑娘是一个神人。当大学老师的时候,自己捣鼓去卖盒饭,狼狈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想的东西经常毫不靠谱。说到这里,大家估计就明白,为什么我喜欢她了。我就喜欢这种在现实面前学不乖的人——本质上,我们差不多。
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能养活自己,纯属偶然。人都是互相吸引的。她第一次见我,说我脚长得好看,亲手给我做了一双鞋。后来她热衷拍照,我们心血来潮,给我拍了好些裸照。那些照片洗出来,除了肉你再看不到别的。我发誓不给世界上任何人看——我宁可自己吃下去。
我这位姐们,对音乐很有兴趣。我们谈起哥特,金属,庞克,她说得滔滔不绝。尤其逗的是一句,她骂国内一支乐队:“留着金属的长发,画着哥特的眼圈,打扮得像庞克——搞着乱七八糟的音乐!”她跟我描述音乐,用词特别好,说一段印度音乐,“很肉感”,我听了就明白了:根本是叫床。还有一段死亡金属,“像羽毛一样轻,很低的滑行。”
我问她为什么瘦了,她说:“大病一场,为情所伤。”接着跟我解释,“这个理由最简单,大家都接受。”
她有一个男朋友,是在现实世界里很精明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以为我们都是傻瓜,因为连一些基本的东西都不知道。可是偏偏我们觉得我们是聪明的,他们才是傻瓜,他们连怎么去爱都不知道。他们都在这个世界上很吃得开,我们则经常碰壁。我们太硬了,我们只会用自己的身体硬碰硬地去冲撞这个冰冷的世界,敲得这个世界砰砰直响,我们就笑了,以为美丽的世界能为我们这些孤儿打开大门。
我们坐在午夜的街头,路边的台阶上抽烟。烟头的火光很文弱,但有的时候,这一点点火光就能温暖一个人。就像我们彼此一样。只要坐在自己的同类身边,就会觉得不再孤独了。
继续说说哥特。我对哥特很是着迷。哥特不是颓废,是高贵。我一直喜欢黑色的衣裳,皮质的所有东西,银质的首饰,蕾丝。这些都是天生的。和宗教和传统没关系。我到现在也不太知道哥特是什么东西,就像我不知道诗意现实主义一样。可是,你一见到,就会发自内心明白——这是一直吸引你的东西。就像我喜欢爱伦坡一样,就像我喜欢电影里料峭尖耸的教堂。
老有朋友建议我穿一些明亮鲜艳的东西。因为大家觉得我是健康积极的好人。可是好人也有一些怪僻——这使好人能更好地去做一个好人。我就是这样看待一些怪癖和恶劣的趣味。
我喜欢LIZA MINNELLI也是同样原因。《CABARET》里,她戴着黑色礼帽,穿着黑色马甲,黑色短裤,黑色长袜,黑色手套,黑色长靴出现在舞台上的时候,黑色短发齐齐,眼睛大得像电灯泡,眼睫毛夸张,紫色的眼眶,肌肤雪白,身段丰满——完全吸引了我。尽管老师解释说,因为导演BOB FOSSE秃头,所以叫演员戴帽子,又因为他自己手不好看,所以要演员戴手套。但是我不大相信。黑色礼帽,黑色手套,这是SM的基本装束。
她站在舞台上,俨然女王。所有的灯红酒绿,雪白肢体,都在她的指挥下起舞。第一首歌,她唱:“再见,先生,你最好明白我的性格。虽然是很好的一段情,但现在已经结束。我曾经很在乎你,但我现在需要新鲜空气。你没有我更好。欧洲是很大的,一寸一寸,一步一步,一英里一英里,一个男人又一个男人……”她掌控着一切,统治着一切。情绪,气氛,男人。对我来说,这些就是性感。
最后一首歌,那是她失去了她的男人,唯一能够的爱。她没有钱,她为了堕胎当掉了她的皮大衣。她不再觉得自己能成为大明星了。恐怖在1931年的柏林横行。拉起幕布的那一刻,她明显疲倦了,但是她站上舞台,依旧抖擞欢唱:“来酒店吧!为什么独自呆在家里?人生就是酒店……”
灯光暗下来。她独自一人站在舞台上,缓缓唱着:
“我有个好朋友叫切尔西,我们一起分享四间半破屋子。她不是你们说的那种美丽红颜,事实上她马上就要死了。她死后邻居都嘲笑她,因为她吃了太多的药喝了太多的酒。可是我要告诉你们,我再也没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尸体。现在,我要追随着切尔西,我要走她走过的路——永不回头!”
她决然甩头,激动地举起臂膀。
这个LIZA实践了她的诺言。她再也没演过什么好电影,她嫁过的男人一个比一个更差。她把自己毁掉了。她难道不知道一些使自己活得更体面的方法?不,她知道。
我们都知道。
弗里达临死前说:“但愿离去是幸,但愿永不归来!”
我们是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在这个世界遗弃我们之前,我们先遗弃这个世界。
凯子曰:
用身体去认识这个世界的人容易受伤,却活得淋漓尽致。不迎合,更是一种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