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传统习俗,腊月二十三,鞭炮一响,就算开始过年了。各单位还都正常上着班,但大中小学生们都已经放假回家了。许多孩子家长反映,对于孩子单独在家,早些年是担心他们的安全,担心他们贪玩,如今则是担心他们上那些不良网站。
网络是个好东西。十几年来,网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我们的信息获得途径,也改变了我们以及整个社会的思维方式。但每个人从网络收获的,并不都是硕果,也有苦果。有人沉迷网络色情淫秽信息,不能自拔;有人通过网络途径卖淫或者嫖娼,干起了违法的勾当;有人在网络上被“钓鱼”,损失了钱财;有人一度陷入网络暴力,隐私、名誉、人格等各种权利被剥夺一空,感觉到了网络的恐怖,甚至生不如死。
的确,网络上的生存方式与行为方式,和现实中的确有些不一样。举个例子,卖淫是违法行为,现实中谁要干起了这个勾当,既不敢明挂招牌,也不敢公然揽客,群众随时可能举报,警察分分钟就能赶到执法。但在网络上,在一些论坛里,在一些聊天工具上,招嫖信息比比皆是,可以说是明目张胆、肆无忌惮。还有一些淫秽色情网站,通过注册会员、收会员费等手段,出卖淫秽色情的视频或者图片来获利。
网络是虚拟的,网络比现实社会更加开放自由。甚至可以说,许多网民对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信息和低俗信息,已经习以为常了。任何一个经常上网的人,不管被动还是主动,都经历过“很黄很暴力”的心理冲击,或者说都被网络伤害过。
互联网在中国出现还不到20年,在中国普及也不过近数年。如果历史地看,这是互联网草创的时代、摸索的时代。这决定了,作为信息传播工具的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作为一个新的行业,在这个时候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但人们的道德还在,社会的公序良俗还在,法律还在,所以互联网一定会在发展中得到完善--不仅是技术的完善,更是有关互联网的道德、伦理和法律的形成和完善。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也就是说,互联网不可能永远都是道德和法律规范之外的丛林,在现实中违法以及违反道德的信息,不可能永远都能在互联网上毫无障碍地传播。
可以说,伴随着互联网一起成长的那些70后、80后、90后,都享受了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利好,但也承受着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戕害。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这些年里,后者虽不占主流,但影响非常广泛。正因如此,许多人才尤其担心自己的下一代,担心国家的下一代,不想他们在如今天般的互联网环境里成长。
不到20年里,很多人靠互联网发家致富。比如马云,比如马化腾,比如网上大大小小的电商们。但是,还有不少人靠在网上泛起污泥浊水,来谋求不义之财。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永远没有秩序,永远像蛮荒之地。有关互联网的法律也在不断推出,在互联网上伤害他人也不再能逍遥法外。所有的秩序,都是在实践之中一点点建立起来的。不可否认的是,许多人在被网络不良信息伤害的时候,同时又在不自觉甚至自觉地伤害他人。互联网信息是交互的,许多在现实中不敢做的事情,就被人拿到了网络上大胆行之。若干已经爆出的新闻显示,许多人一直到了被法律追究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在网上做的是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
正因为互联网上有许多不文明,才要求我们每个网民和经营者都要尽力做到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因为,上网的不仅有现在的我们,未来还有我们的孩子,他们未来身处的网络环境,就是我们今天一手营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