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高虎吸毒被抓 曾在片场出车祸致人死亡

演员高虎吸毒被抓 曾在片场出车祸致人死亡

有报道称,演员高虎因吸毒被北京警方抓获。这已不是高虎第一次犯事,他曾在2003片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2012年又因为装修事故,导致工人触电身亡。

交通事故

2003年3月22日晚,电视剧《情错》在片场拍一个驾车镜头时,

演员高虎将36岁的剧组灯光师冯子永撞成重伤。冯子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高虎提起了公诉。2004年2月24日此案在青岛正式开庭审理。

2004年6月10日,死者妻子张屹巍提起民事诉讼,向高虎索赔包括死亡补偿金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64万元。6月15日,高虎被司法机关批捕,关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

2004年7月13日,高虎撞人案刑事部分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过程中,过于自信其驾驶技术,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高虎的犯罪情节及积极主动赔偿(30万元)的表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装修事故

2012年3月25日,工人陈虎廷在朝阳区十八里店观筑庭园别墅区内施工时,踩到高压电线不幸身亡,别墅业主是高虎。此后,得知丈夫死讯的洪女士带着孩子从河北邯郸老家赶到北京,将花圈摆在高虎别墅门口。随后,洪女士起诉高虎,要求法院判令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88.5万余元。陈家人说,高虎提出,把小陈的尸体运回河北老家埋掉1万元肯定够了,所以他只出1万元,其他概不负责。陈虎廷的家人十分气愤,表示决不同意就此了结。

但据高虎微博称:1万元了事的新闻并不属实。2012年4月5日,高虎在网上解释1万元赔偿说法不实,其称意外发生后我回京立刻约包工头来家解决,明确表示让他转告家属,不管结果怎样,都会尽力帮助他们。当得知遗体还在京就问为何,他们声称没钱。问需多少,说1万元左右。当即提出运费由高虎出,死者为敬,先回老家安葬好,再回来一起解决问题。

此案于2012年10月在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两个半月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案子也宣告结束。该案经北京朝阳法院调解结案。法院判定陈虎廷死亡一事,高虎并无任何责任。但高虎考虑到原告家境,自愿补偿其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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