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她的母亲是纳粹

1996年,59岁的德裔女作家赫尔加·施奈德出席参加种族法制案制定五十周年的纪念仪式。会议中途的休息时间,一位从奥斯维辛生还的老太太笔直向她走过来,爆出一句话:“我恨你!”

她懵了:“为什么?”

“因为你妈妈是奥斯维辛的警卫,我的门牙就是被她打掉的。”老太太已经七十多岁,身形单薄,看着她,仍是满眼憎恶。

她,作为纳粹的女儿,面对这不能还偿的血债——仇恨会否世代相传?无力自辩,只能嗫嚅道:“战争结束时,我才七岁半……”没说出的话是:“她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我。”

赫尔加的母亲一直是纳粹的狂热分子,为之,经常把年幼的儿女交给旁人照管,自己去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家人都反对她的政治主张,也厌恶她的作法,连她自己的父母都认为她是“自甘堕落、狂热盲信”。但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刁难”,是“拖后腿”,这些“落后分子”拦不住她对元首的赤胆忠心——本质上,也就是极端暴力和自负,以及对权力无止境的渴望。

1941年,母亲毅然抛夫弃子,投奔党卫军,成为一个集中营女看守。像她母亲一样的女性,在当时的德国,数量颇为不少,人称“希姆莱(党卫军头目)的黑裙子”。那年,赫尔加四岁,她的弟弟彼得19个月。57年后,母亲对自己的选择依然不悔:“我想成为党卫军的一员,这对我来说,比世界上任何其他东西都重要,包括家庭,包括两个孩子。”

从此,母亲的简历便是一条人类的耻辱与罪恶之路。她先在萨克森豪区集中营任职,随后是拉文斯布吕克女子集中营,那里以用犯人做人体实验而臭名昭著:从犯人小腿上取下一截肌肉,观察肌肉组织会不会复原、如何复原;截去犯人的健康手臂、小腿或肩胛骨,移植给有需求的患者——当然是雅利安种,而被截肢者则被注射药物而身亡;为了作坏疽实验,把犯人身体切开直至露出骨骼,往伤口里植入细菌组织,还会加入木屑和玻璃屑,令犯人极其痛苦地死去。而母亲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把挣扎号叫的犯人绑在桌子上,供恶魔医生下刀。

与此同时,母亲还接受训练,为后来成为灭绝营警卫做准备。只有最强壮、最凶残的人才被挑选出来送给奥斯维辛——母亲正是其中一员。

奥斯维辛灭绝营是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的营地,“毒剂通过小孔被注入毒气室,三至十五分钟即可致命。当囚犯的哭嚎声渐渐平息,我们便知道他们已经全被毒死。”是母亲押送全裸的犹太人进入毒气室,也是她把尸体扔进焚烧炉。有时候,尸堆里有小小的身体在蠕动,那是挣扎着捱过毒气的生者。母亲对此无动于衷,生者与死者一样被付之一炬。“焚化炉日夜不停地焚烧尸体,释放出腐臭难闻的恶心气味,扩散到整个地区,周围村庄里的居民渐渐明白奥斯维辛正在发生什么……”

母亲坦承:“我对他们其实很严厉。”打得犯人嘴里吐血,听见犯人为死去或失散的儿女彻夜哀号,就不停让他们干活直到累得半死。“纪律,严厉苛刻的纪录。如果要对一个营区保持控制,这就是秘诀。”

还有贪婪。母亲及其他党卫军,毫不犹豫地掠夺犹太人的财富,让他们为自己打造金项链、金帆船、金相框——那都是犹太人的金子,包括犹太人的金牙。

1971年,当母亲与赫尔加第一次重逢时,她试图把自己的收藏品送给女儿,“一大把戒指、手镯、袖扣、耳坠、胸针、一块手表和好几条项链”,女儿的心却猛地一沉,“这种链子常常被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四五岁的小女孩”,刹那间,她仿佛亲眼看见:一条戴着这种项链的小女孩,被自己的母亲送进了毒气室……

这非人性的残酷有没有例外的可能性?一位母亲曾经的同志,投奔了抵抗派,被盖世太保抓到集中营,由母亲发落。母亲立刻把她送入妓院,很快,她染性病身亡。希姆莱多次宣称过:“党卫军的成员,对血缘相同的人要忠心不二。”前同志,同文同种,她的死去令母亲“有些难过”。但母亲很快就克服这种情绪,她不能允许自己对被“原本就该关进集中营的人”产生同情和惋惜。此后她果真不曾对任何人稍有恻隐。

(《朗读者》电影剧照)

赫尔加的母亲令我想到《朗读者》里面的汉娜,她也是一位集中营守卫,与母亲做了相似的事。但汉娜只字不识,只是机械地服从命运,而母亲酷爱读书,甚至在奥斯维辛,临睡前也会看上一会儿书。同时她对绘画艺术也有很高的赏鉴力——谁说学艺术的孩子不会学坏?这可能取决于你对“坏”下的定义。

她与汉娜的另一个不同点便是:当汉娜认字明理之后,无法原谅自己造的孽,以死为唯一的救赎。但赫尔加的母亲,直到90高龄,仍在说:“在我看来,对政府来说是对的事情,对我来说就是对的,我无权做任何个人的思考,有任何个人的想法或者感情。相反,我的职责就是毫无异议地遵守上级的命运,就算那些命令意味着用毒气杀死千百万犹太人,我也乐于执行。”

不管对人类犯下多么惨绝人寰的罪行,不管被她弃置于身后的儿女曾遇见过怎样的命运:被继母虐待、饥饿、病痛、在死亡边缘徘徊。她用一句话总结了自己的一句:“我还是原来的我。”

所谓不改初心,所谓不悔,莫过于此。

她没有听见女儿严酷的指责,“你根本不想成为妈妈;权力才是你更渴望获得的东西。站在一群犹太犯人面前,你会感到自己拥有无比的权威。一个看管犹太人的警卫,守着一群被剃了光头的犯人,他们个个目光茫然,饥肠辘辘,精疲力竭,孤苦绝望——妈妈啊,这是多么卑鄙无耻的权威!”即使听见,她更关心的,仍然是,她党卫军的同事们。

这是多么恐怖的母亲,却仿佛东西方的时空在彼此渗透,我依稀读到了熟悉的东西: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反人性、斩草除根、狗崽子……这些话我都还有印象。我曾看过一部文学作品的手稿,第一句话:我曾经是红卫兵。第二句话被重笔抹去:我不悔。是作者前思后想过,决定不触怒读者?还是胆小的编辑代为删削?

儒家文化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忠君之事,君之过就是君的事。服从命令,成为最佳的自我赦免。

只是,伤害客观存在。多少大道理,总遮掩不了切肤之痛,因此我们有那么多“伤痕文学”,包括最新的张艺谋导演的《归来》,说的都是受害者的苦难;但,施害者在哪里?混杂在人群里,随着众人进与退,像湘西赶尸传说中的行尸走肉,是否就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谁能勇敢地承认:指示是他人所下,挥起的拳头是自己的——而与拳头相联的,应是自己的脑自己的心。

《朗读者》里最令我震撼的一句话,男主角米高,在汉娜自杀身亡后,代她向集中营的余生者求恕,对方答:“我没有资格说原谅。”是的,死者已逝,苦难随他们葬于地下,所有苟活者都因自己的存活,对他们抱歉。没有人能为死者代言。

而忏悔,如斯艰难,要抛开一切“不得已”,诚实面对自己的罪与错,像格拉斯的《剥洋葱》,一片一片,剥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是非常非常艰困的事。要榨出自己“棉袍下的小”,也得用“永不原谅”的态度。

有时候,上一代不曾完成的事,可能必须由下一代继续。我期待着,在中文写作的世界里,也会有《我母亲手上的血债》或者《我父亲犯过的罪孽》,而不是是红二代红三代、黑二代黑三代一致地为父母鸣不平、诉冤屈以及——表达“不悔”。

德国人有的勇气,中国人也应该有。

作者:叶倾城,作家,湖北作家协会会员。《读者》的签约作家,其作品在诸多报杂志中有很高转载率,著有《情感的第三条道路》、《住在内衣里》、《我的百合岁月》等多部散文集,《原配》、《麒辚夜》等多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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