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庚和吴亦凡的解约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娱乐圈强大的金元攻势下,韩国娱乐圈的密室已经不如从前牢固了,未来密室逃脱的游戏也会越来越频繁上演。
因为有朋友在做韩国艺人“贩子”(经纪),所以大概听说过那边演艺圈的“残酷”。比如韩国的偶像真的如外界传言是从小圈养的,经过精雕细刻(很多时候真的要动刀),在确保跟“磨具”丝毫不差之后,欣欣然投入市场,供粉丝们消费。
“那个过程,就像养牲口。”一位带过多位韩国艺人的姐们酒后吐真言。“韩国公司真的不把艺人当人,各种各样严苛的规定,就是确保利益最大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一位日后舞台上风光无限的偶像,至少要经过二到五年以上,而在此期间,经纪公司投入的巨额成本(据说高达2-4亿韩元,122-244万人民币),必须通过日后严苛的条款来回收。而且,成材率不可能100%,成功者还得背负失败者的成本。
就像你卖一斤猪肉,成本可能是8块,但是因为你不一定都能卖完,所以你要把定价定在15块,以此来分摊未售完的损失——只要卖半斤,你就能收回成本了。
但是,艺人毕竟不是猪肉。猪肉是“死”的,艺人是“活”的,活人必然会蠢蠢欲动,必然有可能“失控”,所以才需要大量的繁文缛节来约束活人的行为,以保证其严格按照公司计划行事,以此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的顺利实现。
从各种媒体报道中,我们大概可以感受到这些曾经被称为“奴隶协议”的条款有多么苛刻:
艺人要随时让经纪公司掌握其所在地。艺人的生活(包括交友、学业、国籍、兵役、交际、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交通手段)都要听从经纪公司安排。要求签订13年合同,如有中断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13年的规定。如果想要跳槽得赔付公司三倍培养费及公司损失的两倍费用。演艺活动需要无条件地服从SM公司的安排,没有任何修改的权利。等等等等。这些条款,让韩国的娱乐圈形同一间密室,进去不易,出来更难。
但是,2011年,韩庚成功地逃出了这间密室。分析韩庚的“密室逃脱术”,你会发现,其中最重要的两点:借势和靠山。
韩庚提出解约的大背景是,从2008年开始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推动娱乐圈不公平条款的改革,经过2009年张紫妍自杀事件的发酵,让“奴隶协议”成为过街老鼠。而韩庚也找到强有力的靠山,愿意出钱出力帮他解决协议问题并保证他回国后的发展,于是他才终于从“密室逃脱”。
有韩庚的例子在前,吴亦凡的“解约”也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吴亦凡提出的解约理由跟韩庚如出一辙:“限制艺人个人发展, 收入分配严重不公,无视艺人身体健康”。不过,相比于韩庚为Super Junior服务六年后才提解约不同,吴亦凡所在的EXO才出道不过两年而已。这么快就蠢蠢欲动,我们只能判断为幕后有高人相助。而吴亦凡如果解约成功,对韩国SM公司来说不啻为一次巨大的打击。这等于是他们帮人孵化了一个“男神”,也许他们今后培养中国内地歌手会三思而后行。
不管怎么样,从韩庚和吴亦凡的解约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娱乐圈强大的金元攻势下,韩国娱乐圈的密室已经不如从前牢固了,未来密室逃脱的游戏也会越来越频繁上演。
作者:耳东 乐 ( lè )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