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一:网络需要依法治理和正面引导   

作者:金中一

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公众反映社情民意、进行舆论监督、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新的有效通道,党政机关与社会公众的平等沟通与对话机制因此而逐步完善。但随着网络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确实也出现了不少网络谣言及其他不健康信息,对社会文明进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网络空间也需有效治理。

网络治理并非简单的网络限制和控制,而是将网络置于法律的框架内予以规范和约束。目前,对网络空间的管理并非无法可依,已形成了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在内的较为完整的责任体系。针对网络谣言的制造和传播等新问题及相关法律在具体运用中的可操作性,“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后的司法解释也做了必要的补充。当然,也要注重立法工作,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不断完善。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对待网络问题,如何执法、执法能否到位也值得重视。执法的真正目的在于:对破坏网络秩序者的责任追究,对其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让网民内心形成一种规则意识。专项集中整治这种模式虽然能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但还必须有常态、连续的执法,否则会使违法行为人产生侥幸心理,难以催生内发型网络秩序。

执法方式正确、执法到位,法律在惩戒即否定性评价的同时,还有其教化功能。因此,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教育,告诉网民何者可为、何者应为、何者禁为,告诉网民可能行为的法律后果。一个事后教育再加一个事前教育,让每一个网民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与公民义务感,将网络言行纳入理性而富有建设性的良性循环轨道。

要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不但要加强依法治理,同时要注重正面引导。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因此,政府要鼓励民众发声,官员要主动聆听民意,了解民情。但不能止于躲在角落里听,要顺应时代潮流走网上群众路线,与网民打成一片,去发声,去引导,去占领网络舆论的制高点,决不能被边缘化。事实已经证明,网络既是谣言的“扩散器”,也是谣言的“粉碎机”,通过网络发布真实及时的权威消息,才是止谣的良策。我们要勇于用网、习惯用网,用好网,发出正面声音,争取网上的话语权。

【作者为海宁市司法局局长,“中一在线”博主】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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