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浩波
出生于1967年的侯马,80年代中后期就读于诗歌创作氛围浓厚的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80年代的大学生,怀抱理想之光,整个世界的文明刚刚向他们洞开,诗歌和文学在全社会燃烧,人们对这个国家的未来怀抱着青春激扬的憧憬。当这一切戛然而止,一个时代在猝不及防中被碾得粉碎,一代人的毕业照仿佛遗像,悬挂在80年代的灵堂。侯马在那一年离开了骤然沉默的校园,不再是那个觉得自己长得像三浦友和的大学班长,进入了社会,奇迹而又饱含荒谬的,成为一名警察,在秘密中开始写诗。
诗歌对于彼时的侯马,一个小警察,到底意味着什么?某种不甘?自怜?救赎?对内心荒谬感的抵抗?或者仅仅是这个青年终将成为一名诗人的宿命?
1985到1989,四年的求学生涯,让侯马为自己的文学人生,做好了一切可能的准备。童年在乡村度过,少年在小县城度过,青年时进入首都。中国乡土社会遗留下来的抒情挽歌,遭遇到了现代文学与现代文明的洗刷,如同很多有着同样成长背景的中国诗人,侯马也是中国乡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混血儿。但与来自安徽怀宁的海子这样的诗人不同的是,来自山西侯马县的诗人侯马,因其对现代文明的向往,而不仅仅是自发的诗歌本能,更愿意逐渐褪去来自乡土中国的感伤抒情,转而寻求文学现代性的真谛。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没有人能返身改变滋养自己灵魂的子宫。
在日后的诗歌创作中,脆弱、优美、感伤、自怜的抒情,与讥诮、反讽、智性、思辨的风格,在侯马的诗歌中长期并存,构成了一种极其复杂的“中国现代诗人”的存在,这是一个危险的美学平衡木游戏,很多中国诗人都在这场游戏中一头栽倒,从此再也不能登上真正的现代文学竞技场,只能欺骗同样从农业文明社会中成长起来的读者和批评家,又或者是完全走向反面,为了实现一知半解的文学现代性,以牺牲文学的全面性和丰富性为代价,沦为观念的奴隶,将自己拘禁于风格的牢笼。
而侯马,是这场平衡木游戏的胜利者。虽然其中充满了艰难挣扎的痕迹,他的《他手记》、《梦手记》、《访欧手记》、《镜片手记》等分行或不分行的杰作,从某种程度上,何尝不是在利用形式的突破来抵消这种矛盾和危险呢?真正让侯马获得这场胜利的,是他从大学时代就建立起来的对于现代文学、现代文明、现代人价值观的向往、热爱,以及在日后的漫长岁月中,逐渐形成的理解力和洞见。侯马是一个对现代文明有着深刻理解力的诗人,这是其天才的一部分,也是其诗歌中智性因素的源泉。
坚定的现代文明信念,长期的写作磨砺,使得侯马的写作天平向着现代性一极倾斜。这令我想起当年的北岛,从早期写作的政治抒情性逐渐转变并定格为精确、简洁、理性、洞察的北欧式现代性,成为世界级的大诗人。北岛的转变来自于诗歌内部的艺术律令,侯马的转变则来自对文明的理解。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无论是出生于北京的北岛,还是出生于山西侯马的侯马,现代性都是当代中国诗人在写作内部迁徙的必须到达之所。顺便指出,80年代成名的大多数中国诗人,其中不乏至今仍然活跃的著名诗人,其实并未完成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场现代性的诗歌迁徙。
更可贵的是,侯马身上那种原初的,温柔敏感的抒情,并未被强大的现代性观念抹去,而是成为其写作底色的一部分,成为其诗歌复杂性的一部分,甚至是成为其诗歌“中国性”的一部分。各民族、各语种的诗歌,在完成现代性转变的路途中,最终都形成了某种带有本民族、本区域、本语种强烈特点的诗歌传统,英国诗歌、法语诗歌、德语诗歌、俄罗斯诗歌、北欧诗歌、南欧诗歌、西班牙语诗歌,莫不如此。这些传统的形成,其实是诗歌艺术的现代性律令与本民族历史记忆、内在性格心理的结合。中国诗歌的现代性过程,也终将形成汉语现代性的传统,成为世界现代诗歌中崭新的汉诗传统一脉,这一传统,并非以抹杀诗人在中国的生存背景、情感来源为代价。恰恰相反,历史悠久的乡土中国记忆,乃至当代以来的社会主义中国记忆,都是这一代中国诗人的内心情感来源,构成了现代汉诗的中国性传统。基于此,在世界诗歌的版图上,完整的中国诗歌的形象才能得以成立。从这个意义讲,侯马作为这一初建之传统的重要奠基者,具备了某种标本的意义。
随着侯马诗歌向现代性方向的迁徙,《那只公鸡》式的浴血孤独,《李红的吻》式的命运感伤,《种猪走在乡间的路上》式的优美吟咏,逐渐被打进其写作的底色,而另一些更坚硬的质素正在凸显,他开始在残酷、坚硬和隐忍中,完成对文明的探求和人性的追问——我怀疑这一变化还与其漫长的警察官员生涯有关——在侯马复杂而凌乱摆放的众多诗歌作品中,文明与人性(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何谓文明?”与“何谓人?”,再进一步说,就是“何谓人?”),如同一把铸造为一体的钥匙,令我能够接近这位,正在一点点趋近伟大的诗人的灵魂。
《他手记》第377则,侯马写道,“野外的树是野性的狼,村里的树是驯服的狗,怎么看,怎么像沉默的村民。”这可以与另一首名作《麻雀。尊严和自由》相呼应:
这样的诗句让我心领神会
“一出门,就能看到亲戚和麻雀”
没有深切的乡村体验
就不知道卑微的麻雀多有尊严
有谁见过:
笼中的麻雀
只有踢翻的米盅
和一具横倒的尸体
抓过雏雀的手
会终生出汗 拿不稳刀剑
它离人类最近了
但永远是邻邦,绝非家奴
饱经苍桑的人知道
他们是自由的精灵
没有道义可以审判不羁的灵魂
甚至良知也对不住自由的追求
2010年
野性与驯服,野性的狼与沉默的村民,邻邦与家奴。侯马以野外的树和卑微的麻雀为喻,映照出丧失自由的人类的羞耻。“沉默的村民”是一种羞耻,“抓过雏雀的手,会终生出汗,拿不稳刀剑”是另一种羞耻。《他手记》第342则,还是麻雀:“麻雀在笼子里,羽毛飞乍,不吃不喝,上下扑腾,很快毙命,他扫兴,内疚,也气愤。这种卑微东西的行为不能算为气节。”依然是羞耻,近乎恼羞成怒的羞耻,面对卑微而有尊严的生命时,作为人的羞耻。一边是麻雀,一边是作为“沉默的村民”的人类;一边是永远的自由和尊严,一边是永恒的羞耻。自由、尊严和羞耻,强大的属于觉醒的“人”的文明意识,在侯马的诗歌中如此醒目。“没有道义可以审判不羁的灵魂,甚至良知也对不住自由的追求”,这是摆脱了文明的社会性后最后的“人”的文明——伴随着不可实现的羞耻。《诗章》第18则,“生来作为肉弹,她的美貌是附属。”,这里描述的显然是一些穆斯林国家,被充当人肉炸弹的妇女。这是典型的侯马式智性洞察,里面包含着对于何谓“人”这一主题的探究,自由、尊严、羞耻,都是“人”的自我被确认和塑造的重要方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人”其实是处在“非人”的状态中,“生来即为肉弹”,“人”何在?“她的美貌是附属”,当“人”已丧失,美貌已非“人”的美貌,失去了美貌之于人的应有之意。
在《有一个人他自己还记不记得他是谁》一诗中,侯马再一次完成对“人”之荒谬存在的思辨式追问:
有一个人
不知道死了还是活着
这个人我连见过都没见过
我听我哥讲有这么一个人
东杨村里有这么一个人
贾老四
实际上他不姓贾
也不叫老四
老四死了
老四的遗孀又嫁了一个男人
村里人说他是假老四
就这么叫了他一辈子
贾老四
这首诗中,侯马所洞察的,远远不是荒谬本身,这喜剧般的荒谬中,包含着对“人”随时会被取消的恐惧,是“人”在人群中,难以确认自身的恐惧,依然是那个经典的“我是谁”的追问。事实上,“人”每时每刻都在丧失着自我,无论是丧失尊严、丧失自由、丧失身份、丧失名字……侯马在不断的目睹和确认着这样的丧失。
侯马有一首在我看来堪称心灵史诗的作品,名叫《小柿子》,从侯马一贯的写作风格看,诗中的“我”应该就是侯马本人,这是一首羞耻之诗,一首忏悔诗,但有远不止忏悔那么简单,它同样是在揭示“人”的真相。诗中的“我”,是一个在城里读小学一二年纪,还会拉小提琴的孩子,而小柿子,显然是一个完全的农村孩子。
我毒打了小柿子
在他的脸上
一连搧了几十个巴掌
小柿子开始还笑
表示他理解这是玩耍
而他依然相信我的友谊
后来,痛的受不了
他开始抽泣
小柿子的抽泣居然只是这场毒打的开始。可能由于小柿子“依然相信我们的友谊”,他竟然没有还手,这更加放纵了“我”的恶,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的殴打在继续:
左右手交替
又搧了他几巴掌
这完全演变为
一个人对另一个
意志的控制
小柿子让我觉得
我有权利这么打人
我有这么威风
后来我想起来
这么一个人
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怎么配
拥有我的友谊
不由得
又搧了他几巴牚
短短的这一节殴打描述中,竟然包含了三层殴打理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意志控制的成就感;小柿子的仿佛被控制住了的不反抗给了“我”殴打的权力;这么一个好欺负的怂孩子,居然是“我”的朋友,他怎么配获得“我”的友谊?暴力的实现,在一瞬间竟有这么多的理由。反过来则是,竟有这么多的理由可以令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施加暴力。这首殴打之诗还远未结束,新的殴打理由纷至沓来。“我”的弟弟在一旁看着这场殴打,被吓哭了,因此“我”有了新的理由怪罪小柿子,用继续殴打向“我”自己证明:“我”可以保护弟弟;还想证明,“朋友与血缘相比,根本就他妈不重要”,更令“我”气愤的是,“想起我一个人被扔在乡下,还要靠打人证明自己”,于是:
我不由得接连搧着小柿子
我的手终于打痛了
弯腰脱鞋
教室后面
高我半头的小柿子
就那么靠墙站着
看我脱鞋
没有还手
也没有跑
他像是有点被打傻了
也有点像是想尝尝鞋子的滋味
等我脱下鞋
就用鞋搧他
几下
血就流下来了
详细描述殴打的过程,和过程中施暴方的心理活动,仿佛殴打在侯马成年的身体上又发生了一次。他正是想让这场殴打在多年以后再发生一次,非如此不足以令羞耻成为羞耻,羞耻只有在经过思考确认后才真正成为羞耻,而不仅仅是人类羞愧的本能。而在这样的描述中,追问才能展开,为什么一个七八岁的儿童会如此暴戾?而他的暴戾几乎就是整个成人世界暴戾的源泉:因歧视、因孤独、因对自我处境的不满而转移仇恨、因控制他人而获得的成就感、因身体性的暴力快乐、因怯懦者遭遇更怯懦者的自我救护、因对方反证了自己卑微的恼羞成怒……而被殴打的小柿子,展现出来的软弱、麻木,与施暴者“我”,正是“人”的一体两面。更荒谬的是,在侯马紧接着的描述中,那事过去不久,“我”就回城读书了,好几年以后,“我”上初中时,“回村里见过小柿子,他在田里干农活,见到我,竟然羞涩地笑了,我觉得这冤仇化解太容易了。”为何施暴者一定要在心里记住此事?而被施暴者一定要忘记?这又是“人”的一体两面。非要记住是因为羞耻和悔恨,非要忘记又何尝不是?当殴打结束,暴戾停止,野蛮停止,羞耻和悔恨立刻上升,文明开始出现,人因为羞耻而成为人!
《小柿子》一诗的结尾,侯马将成年后的“我”强行拉进现场:“当年,我能这样欺压他,绝非一己之力,现在,有时也麻木不仁地,助纣为虐。”已经洞悉其中羞耻的“我”,没有终止也不能停止作为“施暴者”的角色,“有时也麻木不仁地,助纣为虐”,暴行仍然在发生,诗人已无力面对,残忍的本质被揭示,但并不能因此而改变现实。诗歌并不为改变现实而存在,侯马的诗歌只是在尽最大努力的面对“人”和生而为人的文明。
丧失尊严,何以谓“人”?丧失自由,何以谓“人”?丧失羞耻,何以谓“人”?丧失个人独立的身份,何以谓“人”?而在对“人”的反复追问和确认中,侯马体现了作为一个诗人而不是知识分子的更高级的一面,他越来越抵达荒诞:
她家徒四壁,身无分文,独居山村。
警察送来了政府出资办理的身份证。
硬卡片上一张苍老而茫然的脸。
——《镜片手记24》
战后,承蒙政府厚爱,他作为一名伤残人得到一份轻松的工作:在古桥头数过桥的人数。
他俯看着人来人往,不知所来,不知所往。隐去了一切因果,仿佛生来为了过桥。过去了,还回来,或者一去不复返……不论庄严还是麻木,都让人悲哀。
他的心情好起来了,他将人数一一点清。而更多的时候,他随意的抹去一些人,让他们白白地过了桥而未被统计。
仿佛此人不曾存在,仿佛战争仍在继续。
——《镜片手记64:古桥》
生而为人,自有艰难的一面,更有荒诞的一面,该是何等觉醒的自我,才能使在自我中隐藏的“人”得以凸显、树立?更多的时候,“人”何以抵抗这种艰难、荒诞、茫然和麻木?在侯马众多的诗作中,隐藏了答案——爱!爱是侯马诗歌的重要母题。侯马笔下的爱,甚至是一种爱怜的状态,无所不在的爱怜。
在侯马早期的诗歌中,这种爱怜带有显得脆弱和湿润,有种如花青春的顾影自怜感,有某种贾宝玉的气质,是侯马个人性格中易于感伤的部分,在他者身上的投影,也是其县城少年的某种抒情性的遗留。我一度曾经担心,侯马的这种脆弱的感伤抒情会伤害其诗歌的现代性。但现在看来,恰恰相反,侯马竟然强硬的将他的这种天生的爱怜纳入了其写作的文明,成为他在写作中构成的内心文明体系中牢固的堤坝,抵抗荒凉、荒谬和野蛮。时间是一把砂轮,警察这个职业更是一把砂轮,在如此粗粝剧烈的打磨中,侯马诗歌中的爱怜因素变得深沉和寥廓,变得更及物,不再是个人在他者身上的投影,而是兼具上帝般的俯视的同情,和身为同类的理解的怜惜。
侯马诗歌中的爱,有时是咏叹式的,感伤式、把玩式的(我不喜欢,但这并不妨碍其作为侯马诗歌中的迷人质素而存在),更有理解式,探寻式的,还有某种揪心的,激烈的和迷茫的。有对他者的爱,也有个人内心奔突而又无从找到出口的爱。但所有这些爱,都使“人”得到了明亮的映照。
他是否一生都在向自己求爱。
他拼命拥抱,为什么却又痛苦地哀嚎。
他内心充满绝望,嘴角却挂着微笑。
他在高潮后流下了眼泪,而眼泪仍旧是哀伤的冰雹。
——《他手记:321》
爱呀,像信仰。看不到才相信,才爱戴。
——《他手记:472》
诗人巫昂在《关于侯马先生诗歌的印象》一文中说,“而开启侯马诗歌的密码就是:软弱。”这无疑是带有洞悉性的。但是,软弱之后呢?侯马的智力令他能够摸索到爱的真相,这真相有着残酷的绝望感,但因其剧烈而又振奋人心。爱是一种可以燃烧的残酷,因此它才构成信仰。当爱成为信仰,侯马诗歌的底色,已经悄然由软弱变为趋近永恒的坚定。软弱,是这坚定信念的一部分,“眼泪仍旧是哀伤的冰雹”,哀伤的,但却是冰雹。唯有理解了爱本身,才有能力将自己心中莫名的爱意,转移给他者和万物——这正是文明得以产生的先后秩序。
她一岁
吃妈妈的奶
被妈妈紧紧抱
三岁,妈妈打翻煤油炉
烧掉了她的双臂
九岁,妈妈继续唱歌
她学会用脚去切菜
给妈妈做饭
长大成人,她习惯了妈妈的爱
像青草无言,像云自然
她也恨妈妈的爱
因为无以报答
她的精神病妈妈
不会懂得怜惜孝顺的女儿
——《他手记:妈妈》
他想起早年间爸爸来了
他们只有一间屋子
妻子就睡地铺
他和爸爸睡大床
睡梦中他错抓了爸爸的手
不由得猛然惊醒
他时常淡淡地忆起
那艰难岁月的恩爱时光
——《梦手记:前妻》
我不明就里地进了一座教堂
不明就里地跟着排队
不明就里地来到一个牧师面前
他举着一枚硬币大小的薄饼
轻轻放在我嘴里
第一次
陌生人喂我进食
我含着这纸片般的恩典
不愿泪水被人看见
——《访欧手记:在威尼斯》
在我连续引用的这三首诗中,爱已经成为了一种神圣的存在。《妈妈》,爱得揪心;《前妻》,爱得绝望;《在威尼斯》,爱如青草无言,又如圣餐般庄严。并非是悖论,实则是真理:唯有理解爱的绝望,才能领会爱的神圣。
居于软弱与坚定之间的,居于绝望与神圣之间的,是侯马的诗歌。因爱而确立生而为人的尊严,因生而为人而探求爱的真理,是侯马的文明。
侯马明显被诗界忽略的重要作品《镜片手记》第36则,这样写道:
冬日给了他巨大的财富
一块冰 从家门踢到广场
从广场踢到电影院
整个白日 这块
冰从拳头变成鸡蛋
从鸡蛋变成戒指
他弯腰捡起 贴在
滚烫的额头
短短的8行诗,包含着侯马诗歌的真相。他始终是那个县城的少年,弯腰捡起一块冰,贴在滚烫的额头。
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