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十诫,第一条确认耶和华是唯一神;第二条指出不可拜偶像。不可拜偶像为何如此重要?因为第一条“别的神”,即指第二条的“偶像”。
提姆·凯乐对“偶像”定义道:当我们的心将某些事物“奉为神明,以它们为生活的中心,因为我们以为只要得到它们,它们就可以提供给我们人生的意义和保障、安全和满足”,这类事物就成为了偶像。名声、钱财、事业、爱情、政治、知识……都可能成为偶像。
提姆·凯乐甚至说,生命中美好的东西,尤其容易变成偶像。举小说《魔戒》为例,黑暗的权能之戒,会败坏任何使用它的人——包括那些寻求自由公义之人。托尔金专家Tom Shippey说它是“心灵扩大器”,将心中渴望放大到偶像化比例,从而使拥有高尚目的者,不择卑鄙之手段。他们沉迷其中,被无限增强地奴役,最终跌倒于偶像化了的渴望之下。(参见《诸神的面具》)
雨果小说《悲惨世界》中的警官沙威,也是视佳物为偶像的典型例子。他将法律看作最高法则、万物尺度、人生意义所在。但在冉阿让救了他,他也放过冉阿让之后,他发现了比法律更高之物:爱和宽恕。“他(沙威)有一个上级,吉斯凯先生,迄今为止他从没想到过另外那个上级:上帝。这个新长官,上帝,他出乎意外地感到了,因而心情紊乱。”法律这个偶像崩塌了,“他(沙威)被感动了,这是多么可怕的遭遇”。他觉得自己空虚、无用,脱节……毁了。他跳入阴冷的塞纳河中。
提姆·凯乐说:我们的内心不去敬拜上帝,就会敬拜偶像,没有中间状态。人为什么有敬拜冲动?
在我看来,人有探求生命意义的本能,也有面对死亡问题的恐惧,人需要有比肉体活着这个事实更高的盼望。当人无法认识神,或者认识神,却又信心不足,会将盼望寄托在偶像之上。
摩西上西奈山四十昼夜,百姓要求亚伦为他们做神像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虽然此前不久,百姓曾目睹耶和华降临,但在稍纵即逝的敬畏之后,他们又对不可见的神失去信心,希望信靠看得见的人与物,比如摩西(认为是摩西领他们出埃及),又比如神像(造金牛犊)。
相比这些“硬着颈项的百姓”,大先知摩西也没好到哪里去。这位与耶和华面对面,如朋友般交谈的摩西,在耶和华应允请求,同意与以色列人同在之后,继续请求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神的应允也无法满足摩西,他希望亲眼见到神的荣耀,才能确定神的同在与大能。
我们有与生俱来的对神的渴望,却困于经验,囿于肉身沉重,惑于“眼见为实”,愿将确信托付于可见之物。不认识神的,难免把世界上的人与物作为偶像;认识神的,难免有将无限的神拉低到有限的感官范围的狂妄。(求神迹的心理就是一例)因此加尔文对不可拜偶像的理解是:“这条诫命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禁止我们将无法测度的神局限于我们感官的范围,或以任何形体代表他。第二部分禁止我们在宗教上敬拜任何形象。”
然而,人的历史,就是不断背弃神的诫命的历史。一次次以他人为偶像——政治偶像引发政治浩劫,文化偶像扼杀文化丰富,宗教偶像引起纷争、流血、人与神的阻隔。当下更有不少宣称自己“什么都不信”的人,事实上转而以物为偶像——拜金、拜权力;或者以自我为偶像:我是绝对真理,我是至高无上,我没有敬畏因而能够为所欲为……难怪加尔文指出:人心是一座制造偶像的工厂。
二、不可见的无限
人渴求“可见”,但因偶像的可见和有限,它们最终难以填补人心当中的终极空缺。托克维尔观察美国时说:一种“奇特的郁闷萦绕着那些在丰富之中的居民”。美国人相信物质繁荣可以平息他们对快乐的渴望,但托克维尔认为,这种盼望是幻觉,“这世界上不完美的喜乐,永远无法满足人心。”
空虚的情圣、不快乐的富翁、内心煎熬的名人……叔本华说:“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人生需要标杆,否则生命变成一团没有方向的虚空;而当人以世上可见的人和物为标杆时,又必然通往生命的无意义,因为世界上的喜乐(欲望)是不完美的,我们无法籍此将人生从痛苦与无聊的摇摆之间解脱出来。人存在于世的终极价值,无法从肉身及可见物推导而得,它们只可能来自高于肉体的地方。
更何况,所有人都要面对死亡。“人一生虚度的日子,就如影儿经过;谁知道什么与他有益呢?谁能告诉他身后在日光之下有什么事呢?”(传6:12)“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诗篇90:10)倘若没有灵魂,没有比肉体、比世上的人与物更高的东西,一切意义将随着生命消失而灰飞烟灭,归于虚空。那活着又是为了什么?我们岂是随意被抛到这个世界上的?岂是白白承担诸多劳苦烦愁,然后白白死去?
对生命意义的终极追问,和面对死亡的虚无感,是硬币之两面:不能解决死亡的虚无,则难以理解生命的意义。因此,相比老话说的“不知生,焉知死”,我更愿相信:“不知死,焉知生。”
如果不将有限置入无限之中,有限本身就没有意义。神将对永恒的渴望,放在人心里。读书人想立身后名;艺术家想创传世作;帝王造像、立碑、风干死亡的肉体……普通人也试图使生命留下痕迹,所以拍照、录像、写日记。然后,在无限的时间面前,人的这些行为都是有限的。估且不论碑是否倒,文字是否失传,照片是否褪色,如果我们认为生命的意义,只存在与活着的肉体相关的一切,那么身后之物再长久,也与生命本身无关。
因此,叔本华所描述的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的人生,是一种绝望状态。提姆·凯乐区分了伤心与绝望:“伤心是源于失去了某件好东西,其痛苦可以用其他的事物来抚平和安慰,因此如果你在事业上遭受到挫折,还可以在家中找到安慰而得以度过。但绝望则是无法被安慰的,因为它是源于失去了一件终极的东西。当你失去了终极的生命意义和盼望时,没有其他的事物可以帮助你度过,因此你的心灵就破碎了。”
在此意义上,神的超验不可见性,实在是对人的恩典。耶和华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神必须超验地存在,才能让人持续保持仰望和敬畏。而人在仰望与敬畏那无限的、至高的不可见者之中,才能得到广大与真正的自由,获取向上与超拔的力量,使我们不至困顿于痛苦和无聊,受制于有限和罪性,沉迷于肉身沉重和人生虚无。正是因为怜悯人的软弱与短视,神才不让人见他的面。
三、看、听、信
正因神是不可见的,人的信不能建立在看的基础上。“眼见为实”的需求,最终只能导致拜偶像。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9:41)又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20:29)前者表明理性的狂妄,会遮蔽对神的认识;后者表明终极的信心,出自对不可见的无限仰望。
人是一种视觉造物,他的生活空间已为他能看见和把握的东西所界定。人通过“看”这种理性行为获得知识。“‘看’在西方思想里占据着核心位置,因为他们的知识来源于‘看’。通过‘看’,人们形成了人生的方向感,得到了效用。”(汪丁丁)
然而,当我们谈及“信”,意味着必须承认:人不把“看”当作他自身全部,他的世界也不由他所见之物来界定。在肉体视野之外,在人类理性之上,存在更高的秩序、更恒定的法则。“信”超越了“看”。这也是为什么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11:1)“信心只用于未见之事。”(奥古斯丁)
在赫拉克利特看来,人所认知的,不过是局部的“意见”,但在各个局部意见之间的对话中,另有自行显现的世界秩序,他将它称作“logos”。柏拉图则认为,人基于局部经验的看法叫“意见”(doxa),对“意见”的超越,则是“知识”(epistem),知识是认知真理的过程,是“真理自行显现”的过程。在古希腊人观念中,人由“看”而得来的知识都是局部的,那个终极的logos、真理,是超越人的局部经验的,来自作为整体的无限远的至高者。
既然“看”作为一种经验方式,是有局限性的,那么通往无限的“信”从何而来?圣经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7)即:信仰不是思考所得,而是来自聆听。是聆听、接受并回答的表现形式。信仰是接受不可见,不可想。但并不是说,信仰与理性相悖。信仰恰恰是理性的起点。任何理性都会回溯到某种不证自明的“我信”。信仰是意义的赋予过程,人只能在那种支持他的意义的框架下行动。不证自明的“我信”包括:我是否相信在人的有限的理性之外,存在恒定真理?我是否相信关于善的法则,是被普遍放置在人心之中的?等等。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区分“作为一种性质的善”和“作为一种关系的善”。前者因表现了善之共相而被称为善,后者因成为有用之事而被称为善。摩尔在此基础上说:“善是简单的、非自然的、不可定义的特定事物的质。”首先,善是简单的(simple),其次,它是非自然的、不是自然界有的(non-natural),即:它是抽象的、看不见的;最后,它是不可定义的(indefinable)。综合起来,即:善这个概念是不可被定义的、也是抽象不可见的,无法被论证的。这种无法被论证的简单概念,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理性的起点”。任何理性都会回溯到某种不证自明的“我信”。这样“理性的起点”,是被放置在人心之中的。
这是为什么,神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善恶的绝对标准在于神,不在于人。人自以为神,自行分别善恶,会将于己有用之事当作善。这种利己心就是堕落和罪性。这也是为什么,倘若不认为真理来自更高的绝对者,人就不能看清自己的局限,容易自以为占有真理,自以为是真理化身。
四、怀疑
正因以上种种,在承认“我信”的同时,也要承认另一个事实:“我怀疑”。神赐名雅各“以色列”,以色列是“与神角力”之意。它暗示着:人的信仰之路从来都是一场艰辛的“与神角力”,充满着怀疑、抗争与背离。
比如“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也有不信的时刻。他不信神能赐予平安,为求保命而谎称妻子撒莱是妹子;他不信神能赐予后裔,同意娶妾生子,导致家庭纷争,乃至未来历史中的民族纷争。
比如以虔诚闻名的圣女小德兰,死前几个星期陷入绝望的怀疑:“一种最坏的无神主义诱惑在猛烈地攻击着我。”
又比如特蕾莎修女也有秘密的信仰危机。《特蕾莎嬷嬷:成为我的光明》(特蕾莎书信汇总)一书披露,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前三个月,她在给精神密友迈克尔皮特的信中写道:她心里畏惧于那个并不存在的基督。“耶稣将赠予你特别的爱……但是对于我,沉默和空虚如此之大,以至于我想看却看不到,想听也听不来。张开了祈祷的唇舌,却发不出声音……我想你应为我祈祷,以使我能让基督有一个慷慨的选择。”大卫·毕摩写道:“一些信件公开有悖于她(特蕾莎)的期望,尽管她要求销毁一些信件,但是最终还是被她的修道院所保留下来。在40多封未曾公布于众的信件里,特蕾莎抱怨烦躁、黑暗、孤独和痛苦,将地狱的情况和她所经历的做了比较,她说,这让她怀疑天堂的存在,乃至上帝。特蕾莎强烈恐惧于内心世界和公众举止的不一致。”
因为见不到神,因为肉身沉重、内心软弱,“信”对于人来说,并非全然的、一劳永逸的。信仰者只能在虚无、诱惑、疑问之路上,不断完善自己的信。
然而,这样的沉重与软弱,何尝不是出于神的秩序?在神的秩序里,有善,也有恶。有光,也有暗。人有信,也有疑。上帝全然掌控,又给人以自由意志。创世之时,“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创1:4)神并不因为“光是好的”,就消灭暗,他允许暗的存在,并将光与暗分开,形成秩序。有暗的存在,才能辨别光;有恶的存在,才能认识善;因为有怀疑,才能更坚信;人作为如此渺小的受造物,能够拥有自由意志,能够在信与疑的张力之间,施展想象力和理性的能力,这何尝不是神的大能与美意。
信仰者有怀疑,与此同时,无信仰者也并非封闭自足。唯物主义者难道不会疑虑:人类仅仅是一堆蛋白质组合吗?在我们可见的、物质的世界之外,难道没有别样的存在?马丁·布柏写过一个故事:某位启蒙运动追随者,听说伯弟柴夫有一位拉比,就去与之争论。拉比对他说:“孩子,那些与你争论的神学家白费口舌了。他们不能把神及其国度摆到你面前的桌子上,我也不能。但是,孩子,请你想想,那也许是真的!”这个“也许”击败了年轻的无神论者。
信仰不是可以被“摆到面前的桌子上”的东西,它不可见,也不能被演示。然而,人的肉身所能见、理性所能认知的领域,是不是一个绝对性领域?如果一个人还没骄傲到自认为宇宙真理的话,他就得承认:这个领域只是人类存在乃至整个存在的一个层面,在这个层面里的事物不具有终极性质。在肉身之外、理性之上,永远存在着那个“也许”的诱惑——那也许是真的呢。也许上帝存在呢。
由此,信仰者会受到无信仰的侵袭,无信仰者也会受到信仰的诱惑与侵袭。“在这种疑惑与信仰、诱惑与确定之间的不断竞争中寻获人生的目的是人的命运归宿的基本模式。也许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疑惑使双方不致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成为双方交流的通衢。疑惑可使双方避免沉溺于完全的自满自足中;它使信仰者向疑惑者开放,也使疑惑者向信仰者开放:对一方来说,他分享无信仰者的命运;对另一方来说,信仰还是一种挑战。”(约瑟夫·拉辛格)
有一首赞美诗,每次吟唱我都受感动。诗唱:“我真无法解释,天天疑惑,天天相信。”在我看来,没有怀疑的信仰,是不可靠的。对于信仰者而言,勇于面对疑惑,才能在信仰之路上前行。“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需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人是软弱、多疑、时时站立不稳的,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才可能加固信心。保罗说:“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后12:9)”所以,我愿天天疑惑,天天相信。持续祷告、仰望与敬畏。
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任晓雯,小说家,出版有短篇集《阳台上》《飞毯》;长篇小说《她们》《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