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闪:黑社会的古往今来

亿万富豪刘汉因涉黑落入法网,很多媒体用“奔走相告”来形容民众的心情,我觉得不大准确。实际上就像新华社所报道的那样,在四川,刘汉是一个有“大背景”和“大靠山”的狠角色,大家早就知道。特别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因为那一所史上最牛希望小学,不少人都在议论捐建者的发家史,其中不乏“黑老大”的声音。但是有人说了,黑又怎么啦?毕竟他可是真正救了孩子们的命!

用这种功利的态度看待黑社会,其实是中国人固有的传统。所谓黑社会,又叫做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核心在“组织”这两个字上。散兵游勇,乌合之众,算不上黑社会。惟有成体系、有层级的地下组织,才有可能成为黑社会。

黑社会还有一个必要的外在条件,那就是国家(也叫“白社会”)这种组织的存在。没有国家,就没有至高的权力和权威。社会一盘散沙,人人各自为政,也就无所谓社会的黑白了。从历史上看,黑社会有时候是白社会的对立面,有时候是白社会的补充、帮手或附庸,关键就在于国家的强弱。国家强,黑社会就是白社会的眼中钉。国家弱,黑社会就成了刀,刀把子却握在那些自诩为白社会的人手中。

战国时期,国家很弱,于是墨子广收门徒,形成了史上第一个有严密结构和严苛帮规的秘密组织,名叫墨家。这个组织的成员个个武艺高强,行动划一,为了执行“钜子”(墨家的绝对领袖)的主张,既能出将入相,也敢赴汤蹈火。所以有人把墨家视为中国黑社会的雏形。然而,一旦天下初定,国家腾出手来对付它,一个门徒数千的组织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靖康年间,国家忙于外事,宋江就趁机举事了。他的手下原本干的,就是开赌坊设妓院做人肉包子的黑营生。组织一强化,“事业”随之做大,方才有啸聚梁山的精彩故事。可是就像史书上记载的那样,什么黑社会,一旦国家醒过神来,千把人的官军就把宋江吓得投了降。

 

(青帮<正式称清帮>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帮会,雍正四年间翁岩、钱坚及潘清三人所创。徒众昔皆以运糟为业,故称粮船帮。是清初以来流行最广、影响最深远的民间秘密结社之一。图片源自网络)

黑社会历来暗羡白社会。羡慕到什么程度?从他们的组织结构就看得出来。就拿青帮来说吧。明明是秘密结社,竟然也有礼部、吏部、户部、工部、兵部和刑部这类的官样部门。

他们最羡慕白社会的两样,一是暴力的垄断,二是利益的丰厚广泛。这两样,黑社会很难做到。正因为垄断不了暴力,所以他们才不得不打打杀杀,拼得你死我活;同样,正因为获取利益的手段太少,他们才不得不靠“黄赌毒”,或者保护费来维持运转。所以,他们永远的梦想就是“洗白”。一旦白社会抛个眼神,放低一点身段,他们立马迎合上去。如果白社会假以道义,再以利相诱,他们更会鞍前马后,刀山火海也敢去得。

很少有人知道,今天的致公党,前身隶属洪门(又叫天地会),名曰“致公堂”。更少有人知道,黑社会是辛亥革命的骨干力量。当年的孙中山,就是致公堂的高层,做到了“红棍”(执法人)。陈炯明的地位更高,位列致公堂总理。而秋瑾乃是三合会的“白纸扇”(军师),黄兴则是哥老会的“龙头”(老大)。要是中学的历史教科书上写明,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出自洪门的有六十九人,不知道今天的人们对黑社会的看法有无区别。

辛亥革命胜利之后,蔡元培主编民国史。为了“饮水思源”,他准备将晚清以来黑社会的功绩列入其中,结果遭到孙中山的反对。孙说,那些黑社会“内部组织仍为专制,阶级甚严,于共和原理、民权主义,皆盖乎未有所闻”,做的好事不过类似于反清复明,跟“共和革命关系实浅”,以后可以另编一本秘密会党史,就不要放在国史里了。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今天的黑社会,不可与当年同日而语。而那些攀附权贵结党营私的家伙,恐怕也不是一句黑社会可以涵盖。

前日在外就餐,旁边一桌议论刘汉一案。有人感叹道:“刘汉一抓,估计有人就得自杀了。”我心想,那急得要死,多半不是黑社会。

作者:西闪,独立作家,书评人。著有随笔集《思想光谱》。

来源:腾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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