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4年2月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荷兰首座“妓女博物馆”入口处的妓女图片十分挑逗人心。东方IC供图)
两性的分歧是人类最早的分歧,性交易则是人类最早的商业行为之一,因此几千年下来,围绕性交易双方的两性观点误读重重,磕磕碰碰到了今天的中国,误读中受伤害的依旧是弱者。误读借这次东莞模式性产业的“破局”在网络上集中爆发,我也借机略梳理一下,并且想带出更多的思索。
误读源自偏见,譬如:“良家妇女”对女性性工作者的最大偏见就是好逸恶劳、贪赚快钱,对嫖客的最大偏见就是猥琐急色、背叛家庭;嫖客对女性性工作者最大的偏见就是享受性爱、财色兼收;“好男人”(陆琪所谓的)对嫖客最大的偏见则是没有办法得到免费性爱的low货——这一点上,有的女权主义者竟然与陆琪代表的“好男人”所见略同。
为什么有这些偏见出现呢?首要原因是不懂换位思考——或者俗点说:站着说话不腰痛。高学历好背景的城市女性不理解乡镇女性从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如果要在短时间获得相对平等的收入只有出卖肉体和尊严一途,而这两者也正是前者不屑于出卖的。享受自主性爱的城市新女性或者享受单纯有限度性爱的“良家妇女”,也无法想像每天要进行多次重复、高强度性交,除了生理期不得say no的性工作者的重体力劳动。“好男人”以及可以与“好男人”进行“高级”性爱的女性,理解不了“坏男人”当中有不少是纯粹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却没有正常性生活的普通男人,他们也没有“好男人”的身份优势,可以利用自己的名气或地位,以潜规则对普通女性进行润物细无声的性掠夺,他们甚至可能连网络约炮的条件都没有。
先说性工作者。在中国目前非合法化的性行业中,撇除各种名目的高级妓女不算,中低下阶层的性工作者就是得不偿失的重体力劳动者。她们在短期内赚的快钱有可能远远不能弥补她们一生的创伤,这创伤包括因为过度性爱、不洁性爱、意外怀孕、多次堕胎带来的身体残损,严重的还有性病;此外因为中国有笑贫亦笑娼的传统,不少“失足妇女”回乡后要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她们的经历甚至会成为日后丈夫家暴的借口。而如果留在城市继续从事性工作,她们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亦得不到官方和NGO团体的保护与帮助,大多数人只能在恶性循环中越来越降低自己的议价能力,并丧失存在尊严。
不只是在中国大陆,即使是在对性交易持较宽容执法的香港,亦存在类似的悲剧。十多年前我曾采访过一位从内地来港从事性工作的女孩,下称J。J是一个乐观坚强的年轻女性,因为是非法居留,所以依赖“马夫”团体从事性交易,因此接受后者的金钱剥削与性剥削。她平均每天接客8-10人,每次提成100元(此外两三百元由操控者瓜分,最后她离开香港时还要被扣一笔“中介费”),工作之外全部时间睡觉休息,没有任何娱乐,为求短暂的留港期间多接客会服用药物推延生理期。至于性剥削,J透露了一点:刚刚到港的两天,操控集团以培训为名,多人几乎是轮奸了J,J只能哑忍。
这种被集团操控的性工作者是没有说不的能力的,无论什么客人都要接、无论多恶心的要求也要尽量满足。我对东莞淫业没有具体了解,仅仅据网上流传的、被网络“精神嫖客”们津津乐道的各种“优质服务”列表看来,这种中高档妓院对性工作者的压榨有过之无不及。“精神嫖客”们和嫖客们也许会自欺欺人地想像性工作者作为有性本能的人会享受各种花样的性爱,这就跟强奸者以被强奸者有性高潮来为自己辩护一样无耻,J告诉我,有很多次她转头就呕吐了,可以想像她被迫提供了怎样的服务(我不是视S/M行为为变态的道德家,但前提是必须在双方都感到愉悦的情况下S/M才是正常的)。
香港的“一楼一凤”性工作者的自主性大很多,可以选择接客与否来保障自己安全,但在收入不稳定的情况下也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每次交易都是冒险。在香港,个体性交易仅仅是做到了免罪,理论上合法,各种陷阱一样的附加法例随时等待着性工作者,这也使她们容易被不法之徒和恶警敲诈甚至迫害(请参看我的《性工作者也能说不——性工作无原罪,更非施暴的借口》一文)。谁能保护她们?在香港只有少数NGO团体的协助,主要还是靠姐妹间的互助。内地更可想而知了,有的“精神嫖客”在网上意淫道:东莞淫业会保护旗下性工作者,这真是自欺欺人,一个盛产黑砖窑黑煤矿老板的国度,性老板会考虑的是顾客的欲求还是性工作者的人权?
终于提到了人权二字,在不少人看来,“妓女”和小偷一样,都是不配拥有人权的,因为她们“自甘堕落”。且不论她们是否自甘,也不论在自主的情况下她们的选择是否堕落,她们本身就是拥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她们的工作权属于人权,她们的工作得到合理报酬和尊重也是人权,“人能够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成果生活,并把生活剩余的钱存起来留给子女或者自己的晚年,这都是人尊严的一部分”。(弗莱纳,《人权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这种基本人权得到保障是一个正常社会得以运转下去的底线。谴责媒体的居高临下、无视性工作者尊严的所谓“揭访”的同时,也要谴责部分网络狂欢者偏袒性产业剥削者、忽视存在的性控制性践踏吧!
作者:廖伟棠,香港作家,现代派诗人、摄影师,自由撰稿人。
来源:腾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