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雯:一瞬即永恒

没有一种小说元素比速度更吊诡:它如此重要,部分程度决定了小说的风格、语言、结构,决定了有所写有所不写;另一方面,它又易被忽略,难于归纳。

如果文字是窗外风景,读者是火车乘客,速度则决定了几时慢观或快览,哪处模糊或清晰,如何疏略或细致。甚至,作为列车长的作者会突然刹车,迫使读者逗留于某格风景,做停顿的凝视。这样强行改变阅读体验,可以制造陌生化和新奇感,制造文本独有的节奏韵味。高明的作者不会让读者感觉被安排、被要求——读者以为或仓促或从容的景色交织成的“窗外印象”,是自己获得,而非他人施予的。这就是速度的魅力。

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长篇《在切瑟尔海滩上》,写一对处子身的年轻人的新婚夜。小说描写细腻,节奏缓慢,却在倒数第十页时,叙述突然加速。在那个阅读瞬间,小说击中了我。

小说前四章及第五章大半篇幅,是对当下(新婚夜)的慢进描摩,及对“当下”之前(交往恋爱)的缓速回放。两者交互映衬,将男女主人公的家庭背景、性格特征、成长经历逐一剥显。新娘弗洛伦斯来自高雅富有的家庭,生性天真固执,患有性冷淡;新郎爱德华是乡下孩子出身,热情奔放,略带粗野,对人生与爱情怀有美好想象。在描写两个看来不怎么般配的人的相遇时,作者一再强调偶然性:“可是,就在那个特别的上午,爱德华偏偏看厌了书,听烦了鸟叫,对乡间的宁谧也意兴阑珊,于是他从车棚里推出少年时代骑的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升高车座,再把轮胎的气打足,也没什么特别的安排,就出发了。”而弗洛伦斯呢,仅仅因为和母亲闹了无声的别扭,找个借口离家,又仅仅是“心不在焉”地走进了那家与爱德华偶遇的酒吧。

作者刻意铺垫了相遇之前的种种擦肩而过:“他们常常惊叹,十岁之后的头几年里,他们各自的路径曾如此切近地交叉过……他们俩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图和实际地图放在一起比较,发现彼此挺能对上号……到了一九五八年,他们都选择了伦敦——他上了大学学院,她则在皇家音乐学院念书——顺理成章地,他们没有相遇。”

“顺理成章”一词很有意味。在人生有限的可能性中,没有发生是必然,发生却是偶然。就像在作者看来,俩人的分手亦非必然。当年逾六旬的爱德华回想起来,“总是很惊讶,怎么就让这个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在那新婚夜,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全知全能视角的作者认定,倘若二十二岁的爱德华呼喊或追赶,弗洛伦斯必会停下,“她会回过头来”。

“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新婚之夜后,爱德华的一生被迅速翻过,犹如嘉年华大转轮,在缓慢上升、蓄足势能之后,飞流般急转而下。快,有力,绝不草草。叙述速度突如其来的改变,使得我们拉开距离,俯窥男主人公的一生。那一晚在速度反差中放大,它对于一生的意义倏然凸显。

是的,这故事讲了一瞬之于一生。短与长的辨证,刹那与永恒的错位。安哲洛普罗斯的电影叫《一日永恒》,帕斯捷尔纳克诗云:“一日长于百年,拥抱无休无止”。人生,是无数流动瞬间的总和。小说家做的,就是从一生剥离瞬间,将瞬间放入一生。《在切瑟尔海滩上》,恰用形式对应了这种意图。

小说是一件旧东西,爱德华加速了的下半辈子,就是作者麦克尤恩巧妙施展的做旧方法。它使得一个香艳的关于性的故事,笼上一层对逝去时代的感伤。

记忆永远看起来比现实珍贵。记忆会被称作“人生的财富”,现实不会。记忆——作为死去的现实,被我们完全占有,我们可以调动情感和想象,重新组织它。对时光流逝的伤怀,加重了美化或丑化、修饰或扭曲的效果。这是为什么,将“年轻”压上岁月砝码,放入一生的维度,会显得更有份量,一如麦克尤恩在不足八万字(以中译本记)的《在切瑟尔海滩上》中施展的魔法。

作者:任晓雯,小说家,出版有短篇集《阳台上》《飞毯》;长篇小说《她们》《岛上》

来源:腾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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