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菜头:最伟大的入侵

在上个世纪,英国人发动了两次震撼世界的登陆作战。一次是1944年6月6日,英国军队和他们的盟友登陆法国诺曼底,用坦克大炮进攻纳粹德国。另一次则是在1964年2月9日,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乐队登陆美国,用吉他贝司架子鼓征服了当地民众,史称“英伦入侵”。

诺曼底登陆改变了世界的格局,而英伦入侵则改变了世界的灵魂。

50年前的2月9日,四个英国年轻人来到美国艾德.苏利文中心,通过CBS直播他们的演唱会,第一次出现在美国民众面前。50年后的2014年2月9日,依然是艾德.苏利文中心,依然是CBS电视台,披头士再次登上舞台,接受世人的致敬。

请点开文末的“阅读原文”,我个人建议你今晚花108分钟观赏一遍这台纪念音乐会的视频。请不要因为你不懂英文而愧疚,视频配有字幕,所有歌词都已经翻译为中文。

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没有听过、看过任何一场披头士的演唱会,哪怕网上有那么多视频。而且,我对披头士也不熟悉,直到我看了这个纪念音乐会的视频,才突然意识到许多歌曲是来自他们。

这并不奇怪,1964年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即便出生,那时候的中国也不可能得到披头士的唱片和影像资料。我出生之后,中国大陆逐步开放门户,那时候的流行音乐指的是邓丽君、朱逢博、苏小明、朱明瑛,欧美流行乐队指的是卡朋特兄妹,许多我的同龄人是从《Yesterday Once More》开始接触的英文歌曲。

在80年代,外文书店有一本反复被卖脱销的书,叫做《英美流行歌曲100首》,其中有披头士的《Let It Be》。在各种翻拷的英美音乐合辑磁带里,也有披头士的歌曲。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存在。那是一个很奇特的时代,也许只是几个编辑,几个走私贩子,就可以决定引进什么,决定让几亿人听什么音乐。

再后来,我可以选择音乐多了起来,中国人民终于有了打口带,于是整个90年代都在摇滚。不过归根结底,这是钱的问题。那是有没有MP3,也没有网络,听盗版音乐也得花人民币。我的人民币大多用去买书了,你没有太多选择,要么看书,要么听卡带。看书要便宜得多,相比之下,双卡录音机价格不菲,是当时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我基本上没有什么音乐修养。流行音乐基本靠朋友—去他们家里听。

整个大学时代我听的都是大路货,宿舍里有一台Walkman,那么所有人都可以听音乐了。又一次,整个宿舍的人可以听什么音乐,取决于谁拥有Walkman。我的音乐列表上增加了菲尔.柯林斯、迈克尔.杰克逊、埃里克·克莱普顿,并非是因为我有多喜欢,是因为当时卖得好,每个宿舍都会有,就跟齐秦、林忆莲的国语专辑一样。永远Tears in Heaven,永远Sir,Can you help.

没有披头士,依然没有披头士。

我是上网之后,透过各种文章和论述知道披头士的。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如果有一样东西非常重要,那么你就不可能绕过它,你总会在各种地方反复见到。无数的文章里说到披头士的伟大,说到作者对他们的喜爱,让披头士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再提升。

就像我读《挪威的森林》一样,村上春树在第一章开头就提到了披头士的这首歌,读完之后返回去再看,觉得如果没有这首歌,估计整本书都不成立的样子,好厉害啊。但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读《挪威的森林》时已经26、7岁,还没有听过披头士的版本,所以就有了一种荒谬绝伦的阅读体验:我眼睛看到的是“而我只能站在那个不知名的地方,不停地呼唤阿绿的名字”,与此同时,我脑海里盘旋不去的旋律是“雪白明月照在大地,藏著你最深处的秘密 ”。

错过了,错过了荷尔蒙爆棚的时期,错过了忧伤敏感的年纪,错过了音乐最容易在灵魂上刻画纹身的年月。别人听披头士,我读披头士,错过了用感性体验音乐的机会。有时候我绝望地想: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像一片木头一样吧,不,一根圆木那样吧。

现在情况变成了这样:别人问我知道披头士吗?我说知道。别人问我评价如何,我说很好啊,很伟大啊,列侬啊,你变了啊,砰砰,小野洋子嚎起来很厉害啊,改变音乐历史啊,摇滚精神啊,嬉皮运动啊,要做爱不要战争啊。这是撒谎,我可以背出文献上的每一处细节,装作对披头士耳熟能详的样子,但我自己知道我是个演员,我是个骗子,因为在对答如流的同时,和一个真正的乐迷相比,我眼睛里并没有对方眼中那样的火光闪动。

他们被披头士灼伤过,我没有。我知道披头士伟大,但我不知道他们伟大在何处,我也不知道他们的音乐好在哪里。最悲哀的是,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我只偶尔点开MP3听过一两首,啊,好简单的和弦,啊,好重复的旋律,然后迅速关掉页面。

直到昨天晚上,我花了108分钟看完了披头士入侵美国50周年音乐会。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完整地观赏一场披头士音乐会,也是我生平第一次凭借字幕和听力,认真读了披头士的歌词。

我想,大概是在听《Something》的时候,看着歌词,我突然感觉到胸膛里有什么东西一下攥住,然后又被严重堵塞,压力不断上升,直到最后“呯”的一声,我的脑袋就如同瓶塞一样飞上了天空。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原来和好不好,声线美不美,动听不动听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原本是我长久以来衡量歌曲的标准。现在我明白了,披头士是那种这个世代里不复存在的年轻人,怀着天真和美好,为整个时代唱出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在那个时代里也许有无数种表达方式,但是披头士对爱情对生活对世界的表达方式能够直达内心,让人对生活心怀温柔,对这个世界产生一种莫名的依恋之情。那种诉说的语言,那种诉说的方式,在这个时代里已经完全失落了。

那种无畏无惧的青年一路向前疯跑,没有边界,没有地平线的感觉,那种自信可以创造一切,改变世界的雄心壮志,如同婴儿一样蜷缩成一团躺在大地上的安宁,都不复存在。很难想象,以今天这个世界的这副模样,曾经有过一个那样的时代,那样的一群人,在这个世界上走过。

我想我现在可以开始听披头士了,也许应该再看一遍这场50周年音乐会。在台下的某处,我始终觉得,应该有史蒂夫.乔布斯的一个座位。

来源:和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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