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被压抑够了,因此“个性”二字是今天最高尚的品德。听别人说话不算个性,让别人听见我说话才算是个性。
很多人以为一个电台或电视的清谈节目要做得好,主持人的口才是最重要的。但就我个人的观察和体会,原来这个世界上大部分成功的清谈节目靠的是参与者的“耳才”,而非口才。也就是说,懂得听有时要比懂得说更要紧。因为谈话不是独白,你说的任何一段话都不可避免地坐落在对话者的言词之中,它构成了你的背景,发展了你的言论。假如你只是抱着满腹的宏论,却完全听不到别人在讲什么,就算你说得再有道理,也难免予人一种格格不入的错乱感。
更重要的是我们也许有错,也许需要检视自己的信念,除非我们坚持自以为是的正确要比共认的真理还伟大,否则带着耳朵去参与对话就是一次检验自我的好机会了。诠译学宗师伽达默尔在他的经典《真理与方法》里如是说:“……必须从一开始就对文本的异己性保持敏感。但这种敏感既不涉及所谓的中立,也不意味泯除自我,而是为自己的先存之见与固有理解容让出一块空地。对自己偏见的觉察是件重要的事,因为这样,文本才能呈现出它所有的他性,以及它那相对于读者固有理解的真理”。解读文本固如是,与他人对话恐怕更当如是。
因为在央视上讲清史而闻名的阎崇年先生曾被人掴了两巴掌。那是一场作品签售会,一位年轻男子排队走向正在为读者签名的阎先生,然后发难出手。据目击者说,当时还有人在现场大叫汉奸,看来是针对阎先生种种为满清辩护的言论。那位年轻人的朋友后来解释他揍人的理由是因为他没有和阎崇年平等辩论的机会。
我不想参与评价清廷的史学争论,也暂且不谈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对不对(那位青年后来遭到当局重罚),我甚至很能体会那种由于欠缺交流机会而生起的沮丧与愤恨。可是我很好奇出手打人与言谈对话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假如我说了一番驳斥对手的话,而对方不能完满回应甚至不理睬我,于是我动手给他一巴掌,这是否表示我这一巴掌其实是我所有想法的延续和表达?一个耳光又是不是一段话的代替呢?如果打人也是一种辩论的方法,我是否也该预期对方将以拳脚回报?因为对话和辩论总是有来有往的。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阎教授总不愿正面回应那些青年的理由(是没有时间,还是他的回应被人觉得不够正面?)。我只知道这是一个急躁而喧嚣的时代,我们就像住在一个闹腾腾的房子里,每一个人都放大了喉咙喊叫。为了让他们听到我说的话,我只好比他们还大声。于是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别人到底在讲什么。
也许我们乖得太久了,不想再当个只能听话的傻孩子,所以我们现在都有话要说。周遭如此喧哗,我必须用尽心思把文章的标题起得耸动一点,让我发言的姿态张狂一点。也许我说得没有什么道理,但起码我被人听到了,也许别人没听懂我到底说的是什么,可是说话的语调和姿态要比说出来的内容还重要,因为正是那些语调与姿态让我被人看见。被人看见,所以我存在。于是每个读者其实都是作家。在一篇一万字的文章里看见一句令我不满的话,忘记剩下那部分吧,我要写一篇两万字的回应来批判它。我为什么要耐着性子看完那篇东西呢?我为什么要深入甚至同情地理会它的真正含义呢?它只不过是我用来表达自己的机会和借口罢了。
个性被压抑够了,因此“个性”二字是今天最高尚的品德。听别人说话不算个性,让别人听见我说话才算是个性。所以这是每个人都要说话,但却没有人想听的年代。在这样的年代里,清谈节目或许是不必要的,我想。
作者:梁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