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保印:中国人,你懂得宽恕吗

以命偿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然而,杀,容易;戒杀,难。将一个死刑犯送上刑场,容易;让更多人不再走向刑场,难。宽恕,从来都不是神仙和圣人的专利,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美好情感与高尚精神。

中国人,你懂得宽恕吗?

(《保印说国民性》)

文/曹保印

导读:以命偿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然而,杀,容易;戒杀,难。将一个死刑犯送上刑场,容易;让更多人不再走向刑场,难。宽恕,从来都不是神仙和圣人的专利,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美好情感与高尚精神。

说国民性,道国民性,苦辣酸甜,绵延千年。劣根多少,美德几何,吾国吾民,听我评说。欢迎收看《保印说国民性》,我是主持人曹保印,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在本期《保印说国民性》中,我给大家谈一下“中国人的宽恕精神”。

在正式开讲“中国人的宽恕精神”之前,我先给大家讲这样一个关于宽恕的故事。4月17日,英国《每日邮报》发表了这样一篇报道:在伊朗的一个死刑场上,一个名叫巴拉勒的24岁年轻人即将被执行绞刑。所谓绞刑,就是用绳索套在脖子上勒死。按照伊朗的法律,死刑的执行是要公开的,公众是可以围观的。

这种做法,事实上和中国古代处死死刑犯,有着非常相似之处。这种死刑的执行方式之所以让公众围观,就是想通过剧场效应,来震慑那些企图犯罪的人,或者是教育普通公众,让你看一看,如果你将来犯了这种罪,那就要执行死刑,就要以这种方式。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很多酷刑比如说五马分尸,比如说凌迟处死,都是在公开场合执行,让公众围观。

在伊朗,执行绞刑的时候,死刑犯会踩在一个凳子上,绳索吊在架子之上,凳子挪开,死刑犯就会悬空,从而窒息而死。谁来拿走死刑犯脚下的凳子呢?通常情况下,是死刑犯所杀害的那个人的亲属。巴拉勒在17岁的时候,曾经参与了一场街头斗殴,在这场斗殴之中,他杀死了和自己一个同龄的年轻人。因此,7年之后,巴拉勒就要被执行死刑。而被他杀死的同龄人的父母,则要踢开他脚下的那个凳子,凳子踢开的一刹那,巴拉勒就将和这个世界告别。

当大家都在聚精会神看着刑场上即将发生一幕的时候,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死者的母亲走到巴拉勒面前,给了巴拉勒一记响亮的耳光。围观的人以为,这一记耳光之后,接下来的一个动作,就是踢去巴拉勒脚下的凳子,从而达到以命偿命、以血还血的目的。然而,谁都没有想到,死者的父母居然仅仅用这一记响亮的耳光,泯除了他们和巴拉勒之间所有的恩仇。死者的母亲伸出手去,解下了巴拉勒脖子上的绞索,把它拿了下来,拿下来之后呢,死者的父亲和母亲相拥而泣。

巴拉勒没有想到,所有围观的人都没有想到,死者的父亲和母亲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后来,死者的母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梦见,我的儿子现在生活在一个非常安宁的地方,他很幸福,所以我原谅了这个年轻人。”按照伊朗的宗教法律,死者的父母原谅了杀人犯,那么杀人犯就可以不被判处死刑。当然,他还是要继续在监狱中服刑。

这样的一幕,经过媒体的报道,很多人关注到了。我看到这个新闻,是在几天前的一个深夜里。那是一组图片报道,我认真地看着死刑犯巴拉勒面部的神情,也同样认真地看到为巴拉勒解下绞索的死者母亲的神情。巴拉勒的神情是喜极而泣,而死者母亲的神情则是充满了悲悯和慈爱,仿佛被解下绞索的不是巴拉勒,而是她自己的儿子。这样的一个母亲,以这种宽恕的方式,泯去了所有的恩仇。

当即就让我极为感慨,我将这组图片转到了自己的朋友圈里,然后写了几句简短的话,我说:“这位母亲的做法,是人类母亲最可尊重的。就算我自己,遇到这种事情,恐怕也难以做到像这样一位母亲的伟大。可是,从这位母亲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最可贵的那一面:选择宽恕。”因为就算将这位年轻人送上绞架,送进地狱,对于现实有多少改变呢?对于自己死去的孩子,又有多少改变呢?在很多时候,以命偿命、以血还血,并不能够真正达到我们所希望的、让世界更美好的目的。

所以说,在伊朗刑场上发生的这一幕,让我受到了震撼。我就在想,在我们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有这种宽恕的精神吗?有这种真的让人产生敬仰的、神一样的宽恕做法吗?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它依然和宽恕有关。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伊朗的巴拉勒,而是中国的4个年轻人和德国的一家人。这个故事,可能很多人早就已经知道。那就是在2000年4月1日,德国的一个副总经理,就是中德合资扬州亚星——奔驰公司外方副总经理普方一家人,遭到了江苏4个年轻人的杀害。4个年轻人杀死了普方、普方的妻子、女儿和儿子,全家被灭门。很快,这4个年轻人被捕。媒体报道说,这个4个年轻人并不是真正为了杀人,而只是盗窃,当他们盗普方家隔壁的时候,发现这个空房子里没有他们可以窃取的财物,于是就将目标转向了普方一家人。由于语言不通,在恐惧之下,4个年轻人就将普方一家人全部灭门。

事发之后,有媒体说,这4个年轻人是临时起意。对“临时起意”这一点,我并不认同,我倾向于认为,这4个年轻人事实上是有预谋的,否则,他们带锋利的匕首干什么?带着凶器目的,就是在遇到危机的时候实施杀人。事情发生之后,所有的中国人都认为,普方的亲属一定会追究这4个年轻人的死刑,这可是灭门啊!然而,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普方的母亲——一个德国普通的女性,给南京当地的法院写信,希望当地的法院能够不追究这4个年轻人的死刑。当然,法律责任还是要追究的。普方的母亲说,这4个年轻人之所以犯下了灭门惨案,和他们的教育不够,有着密切的关系,就算是将这4个年轻人送进地狱,自己的孩子、儿媳、孙子、孙女也无法复活。因此,她希望中国的地方法院,能够不判处这4个年轻人的死刑。

这样的一个做法当,即震惊了所有的人。因为按照我们中国人的观念,这种灭门,那是必须要以命偿命、以血还血的。否则,岂能平民愤。然而,根据中国的法律,触犯了如此重大的故意杀人,就算是普方的母亲写了这样的一封信,中国的法院依然判处这4个年轻人死刑。对这种判决,我没有异议,因为作为中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当然要执行中国的法律。很多人以为,这件事情就此为止。然而,没有。

普方的母亲发动了在南京的德国人以及其他侨民,共同组织了一个普方基金会,普方基金会最主要的目的或者是作用,就是设立教育基金,用来帮助这4个年轻人也就是4个杀人犯故乡的孩子们能够好好上学。据媒体统计,在普方基金成立不久,就资助了500名贫困的学生。我们可以想像,普方基金会的设立,让500名贫困生得到救助,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们就不会像这4位杀人犯一样流落到社会上,成为危害社会的害群之马。教育的力量和这种宽恕的力量,我相信会震撼当地的年轻人。普方基金会到现在依然正常运转,很多参与基金的志愿者们,恐怕已经忘记了这个故事,但是,很多很多人依然记得它。

从普方基金会、普方母亲的身上,我们再一次看到在德国人身上呈现出来的宽恕精神。一方面,是伊朗的被害者父母对杀人犯的宽恕;另外一方面,是普方母亲对杀害儿子全家的四个杀人犯的宽恕。这样一种宽恕本身,我相信,它所能够起到的作用,能够让所有人感受到的神圣力量,一定会比以命偿命、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要更加有益。所以我就在想,在我们中国人的国民性中,这种宽恕精神,需不需要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它的力量;我们中国人应该以什么样的精神和方式,也同样能够像伊朗和德国的母亲一样,在适当的时候,选择对仇人的宽恕。

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放弃以命偿命、以血还血,应该说是非常艰难的。但,是不是就没有中国人做到了呢?有。所以,接下来我就讲第三个故事。

2011年3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曾经做过一篇报道,报道的主人公叫张艳伟,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2005年的时候,张艳伟的儿子张猛陪着朋友到酒吧里喝酒,因为他第二天就要举行婚礼,所以接待来参加婚礼的朋友。结果,在这样的一个娱乐场所,张猛发现几个年轻人在调戏一位女青年,于是张猛就见义勇为,阻止这种流氓行为。由于他的阻止,这几个年轻人就和张猛发生了冲突,最终,其中一个叫王某的年轻人,持刀将张猛杀死。

张猛死后,他的母亲张艳伟可以说是整天以泪洗面。可以想像,孩子第二天就要结婚,作为一个母亲,看到孩子成家立业,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可是,孩子的死去,让这种人生中的幸福,变成了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所以,张艳伟就发誓,一定要判处王某死刑。她和她的亲人们采取了各种方式向法院施压,必须要判处王某死刑;与此同时,她给儿子写了一封又一封信,诉说对儿子的思念,同时向儿子承诺,妈妈一定要将杀害你的凶手押上刑场,以他的命,来抵你的命;以他的脑袋,来祭你的灵。

正因为对儿子的承诺,张艳伟开始一次次向法院施压;而与此同时,王某的奶奶则一次次向张艳伟下跪。因为王某是一个离异家庭的孩子,父母将他抛弃,他从小跟着奶奶生活。也许是奶奶对孙子的娇生惯养,造成他走上了这条犯罪之路。张艳伟看都不愿意看这位老人,她坚定的信心就是,必须要以命偿命、以血还血。正是在这种压力中,张艳伟的身体日益憔悴,身患各种疾病。

突然有一天,仿佛有神灵启示,张艳伟突然想,如果我把王某送上了刑场,那么,是不是又让另外一位老人整天像我一样,以泪洗面呢?我就算要了王某的命,我的孩子的命能回来吗?这样的一念,让张艳伟马上打住了它。她对自己说,不能这么想,如果我这么想,我对不起我死去的儿子。可是,一旦这个念头产生,她就始终在张艳伟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终于,张艳伟做出了一个极为惊人的决定,那就是原谅杀害自己儿子的王某,不再追究王某的死刑。王某的奶奶知道张艳伟的这个决定之后,再一次向她跪下说:“闺女,我一辈子就是拾破烂,也要养你。”张艳伟为对这位老人说,您多保重。最终,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在看报道的时候,记者曾经问张艳伟一句话:假如有一天,你在路上碰到了出狱的王某,你会对他说什么。张艳伟说,什么都不说,我们擦肩而过,我会看着他的背影说,“年轻人,不要再犯错了”。从张艳伟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中国人的这种宽恕精神,事实上正在萌芽;而这样的一种精神,得以净化我们的社会。对于真正弘扬正能量,对于让我们的民族更有品质,恐怕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因为,自古以来,中国人在宽恕方面,事实上做得并不是特别的够,在民间始终就有那么一种嗜血的情结。以命偿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然而,我们想一想,杀,容易;戒杀,就没有那么容易。我们将一个死刑犯送上刑场,容易;让更多的人不再走向刑场,难。杀了张艳伟儿子的王某,因为有特殊的家庭背景,又有特殊的教育经验,所以说,他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假如说,我们的社会对这样的人,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怀;我们的教育,能够给这样的人更多扶持;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让底层人同样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无论是杀害普方一家人的4位年轻人,还是杀害张艳伟儿子的王某等人,恐怕走上杀人犯道路的几率就会小得多。

事实上,伊朗的巴拉勒也是同样的例子,他之所以在十七八岁的时候走上街头斗殴,显然也和他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很好的社会保障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说到这里,我再一次想到另外一个小故事。一个打工者和自己的女老板发生了冲突,于是,冲动之下,重伤了女老板,造成女老板做了开颅手术,并且被毁容。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女性老板被毁容,那么她肯定要追究这位犯罪者的责任。然而,也同样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女老板在出院之后,却到监狱之中去看望这位伤害自己的年轻人,对他说:“出狱之后,我还是欢迎你到我的工厂来。”

我相信,这样的一句话,它所起到的拯救灵魂的力量,将会超过所有对责任追究的手段。当这样的一个打工仔,看到被自己伤害的老板,采取如此态度的时候,他一定能够做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当然,成不成佛,我不敢说,至少,他的灵魂一定能受到强烈的震撼,并且开始实现对自我的拯救。

今天的中国,社会形势非常严峻,各种社会矛盾极为突出,很多恶性案件也是层出不穷。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年轻人的犯罪,年轻人的犯错误,确确实实和我们的很多社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密切相关。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我们能够有一种宽恕的精神,那么是不是做更多的、积极性的、有建设性的事情呢?我们与其用杀来解决犯罪,倒不如用爱去让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得到拯救,恐怕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可以变得越来越美好,无论是街头的犯罪,还是其他的刑事犯罪,都会大量的减少。

因此,我深深感觉到,当代的中国人实实在在需要宽恕的精神。我们的信仰可以不是宗教,但我们一定要信仰人类的美好情感,做信仰美好情感的信徒。什么时候我们能做到神一般的宽恕,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真正拯救自己。

实际上,无论是伊朗的最终原谅杀害自己孩子的这对父母,还是德国的普方的母亲,还是吉林的张猛的母亲张艳伟,以及那位女老板,他们在原谅这些杀人犯、这些凶手的同时,也使自己得到了一个最大的解脱。所以,最后我就想说一句话:选择宽恕之日,就是我们自己得到解脱之时;选择宽恕之日,就是我们开始真正建设这个社会,使其更美好之时。我们与其口口声声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倒不如真正想一下,民愤从何而来,民怨从何而起?我们怎么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而不是在犯罪出现之后,一味追究杀的效果。不杀,在很大程度上,在很多时候,比杀更有力量。杀解决不了的问题,宽恕却往往可以解决,至少可以缓解仇恨。就像恨解决不了的问题,爱却可以迎刃而解。

宽恕,从来都不是神仙和圣人的专利,而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也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美好情感与高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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