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岳:人们不会停止歧视

昨天(22日),微博上热闹的话题“孩子香港街头便溺”事件,没在第一时间关心,一是有两场NBA季后赛可看;二是真觉得这就是一件小事,任何一方全错也是小事,况且这种事往往是罗生门,各人有各人眼里的真相。

今天香港警方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还原了当时的事实,算是标准答案吧:

“据透露,15日下午大约5时24分,香港警方接到报案,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有人打架。警方了解到,涉事人共3男1女,分别是29岁王姓(根据英文名翻译,下同)男子和28岁吴姓男子,以及一对内地夫妻,为33岁叶姓男子和29岁付姓女子。

警方调查发现,内地夫妻让2岁的儿子当街小便,引起路过的王姓男子不满,拿出智能手机拍照,叶姓男子发现后前去制止,并抢其手机,夺记忆卡。吴姓男子见到这一场面,想去阻止叶姓男子,付姓女子则用婴儿车去推撞吴姓男子。

警方表示,叶姓男子因为抢别人手机涉嫌盗窃、付姓女子因为用车撞人涉嫌袭击被警方带走,经调查,叶姓男子被无条件释放,付姓女子则获保释,需要5月中再来香港跟警方报到。

警方还表示,在他们的调查资料里,不存在付姓女子打路人耳光的情节。”

类似这种纠纷,每天都会发生。这种“人群分裂”也不是新鲜事,县城人瞧不起乡下人,北京上海人瞧不起县城人,北京上海人互相瞧不起,我们不都习惯了吗?香港人内地人互相“歧视”一下,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内地人分外受不了香港人的“歧视”,可能是在香港人的眼里,内地人一律被视为素质低的乡巴佬。这有点像上海人视其他内地人为乡巴佬,然后其他中国人抱团攻击上海人。

随着内地经济地位的上升,富裕阶层的生活水准一点不比香港差,再加上网络拉平了原本巨大的信息鸿沟,许多内地人不仅不羡慕香港,甚至认为上海很快将取代香港。在这种背景下,自然对“被歧视”相当不满:我们去香港花钱,还受你的鸟气?

这次“孩子街头便溺”,不能说它是歧视,从警方的报告来看,需认错的,是内地夫妻。但香港本地精英深知港人存在的歧视,以及其引发的后果,据某门户网站财经23日报道:

“在游客与香港本地人的摩擦背后,生活习惯、公共秩序认知差异等等问题,早已是两地人们共知的原因。然而,少数香港本地人近年来抵抗情绪愈演愈烈,逐渐滑向一种少见的所谓‘种族内歧视’,例如‘驱蝗’、‘扫蝗’这样的口号,以及在网上号召本地人走上街头驱赶游客等行为,虽然每次都遭到香港本地主流舆论严厉谴责,更被批评严重影响香港形象,却并未停歇,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香港特区政府所设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也已经关注到这一情况,主席周一岳曾透露,可能就歧视内地人修改法律,今年下半年会展开咨询。咨询文件将针对社会上多种严重以及正在恶化的歧视问题,如果咨询后最终完成立法,内地游客及新移民遭本地人歧视都将受到法律保障。”

上文为了表述方便,使用了“香港人”、“上海人”、“内地人”之类的集合名词,其实这些群体里的许多,并不会体现出歧视他人,有些对不如自己的人还格外客气,这也是教养的体现。但是许多人一定会体现出赤裸裸的歧视,我看到的最冷酷的歧视,就是小县城居民歧视乡下人,乡下人无人可以歧视,他们只好自我贬低,不得已默认这种歧视。小县城居民一出门也被歧视,他们为什么最狠?因为这样可以获得某种稀缺的优越感,正如你去权力机关办事,门卫、保安可能比正规工作人员的脸更臭。在新闻里,警察、城管里的临时工,打起人来,下手也重,我想,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很享受干这种“脏活”,这显得他们有权力,不全是被迫。

既然可以得到“优越感”,那么,歧视作为一种身份象征和心理安慰,它就不会消失,越是经济不景气,就有越多人需要它来保持良好感觉。歧视有花样百出的表现方式,用眼神及肢体语言就可以完成,法律无乎无计可施。

歧视是不会消失的,在香港,在内地,还有源源不断的歧视将上演,互联网将这些小事放得很大,报道的媒体也希望闹得越大越好,也许最好的反应就是将其还原成小事,不要有“我们这伙人被欺负了”的群体荣誉感,它真不是什么两地的对决。有人的地方,就有歧视。

(香港《苹果日报》曾在2012年2月1日刊登一则题为“香港人,忍够了”的大幅广告,表达反内地孕妇赴港的立场。)

来源:腾讯

作者:连岳   当今中国最活跃的专栏作家之一,著名专栏《我爱问连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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