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社会在很多地方仍然是根深蒂固的人情社会,人际之间的信任感更多是建立在私人感情而非专业能力之上的。
朋友辞职了,饭局上说起想回湘西老家开家广告公司,但老婆反对,理由孩子总是在上海受教育更好。我也直言不讳地反对他这个决定,但出发点大不一样:在我看来,他回到老家那个小城市,将会面临一个迥然不同的商业环境和社会环境。
在大城市住得久了,常会无意识中把一些事视为理所当然——比如觉得专业能力应当受尊重。但越是在小地方,通常越是熟人社会,由于圈子很小而往往彼此相识,在这样的地方,很难树立专业威望和专业精神来,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信任感不是奠基在对专业能力的信任之上的,而是“人品”——我和你朋友,知道你不会坑我。
或许可以这么说:越是这种关系主导的小地方,社会中间阶层越是不发达,因为社会结构还很难产生这样的分化,更难以生发出一种中间阶层自我维系所需要的专业精神来。
说到这一点,朋友自己也不无感触。在如今市场上的销售人员,大多只是把自己的工作理解为“搞关系”,而确实也有很多故事表明:客户之所以埋单,常常是因为和销售熟识了,乃至因为某事而被“感动”了,却并不是出于对其专业能力的信任感。精心准备的策划方案,很多客户也并不尊重,没有把你当作合作伙伴或智囊来看待,而是惯于颐指气使、大言不惭地发表一些主观看法,大概国人在潜意识里总觉得“我是花钱买服务的”,自然“有钱的就是爷”,“谁出钱谁说话”嘛。上海尚且如此,遑论其余?
这种社会中间层的发育与完善,并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可说与各地经济发达程度及社会现代化程度息息相关。欧美发达社会的运作,实际上靠的就是这样一群无所不在的中间阶层——在这里,中间阶层的意思不是说收入上处于社会中等水平,而是说为自己的客户进行代理服务的人员,他们可以是律师、医生、广告人、物流经理、买办、销售、策划、房产中介、经纪人、保险人员、审计师、策展人,甚至政治说客。总之,他们所从事的都是第三产业的事,并不是第一线的农民和工人,不直接生产物品;而是两个主体之间的中间环节。
中国社会确实在传统上,这个阶层就发育不全。这个问题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1957年,历史学家杨联陞在《中国文化中之媒介人物》中谈到,中国之所以缺乏这类人物(他将之称为“媒介人物”,这和“中间层”或“代理人”是一个意思),根源在于中国自古是祖先崇拜的文化,而子孙与祖先之间不需要经过中介,是直接的关系。由此,中国文化中一直缺少祭司、巫师、传教士这一类的媒介人物。
早在殷商的陵墓中就“没有供奉天神的殿堂”。周代贵族集统治者、武士、祭司的职责于一身,而不像在西方、中东及印度这样,这些职责很早就分化给专业人员了。后来佛教传入,虽然法事需要和尚主持,但“却也不妨害一般俗人直接拜佛、礼佛、自己诵经、自己忏悔”。与此大为不同的是,天主教会就有一个庞大的中间代理阶层——教士阶层,不通过这个阶层,普通人是不能直接和基督发生联系的。
这种人神关系的相对直接性,恐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与西方相比,至少秦代以降,中国政治中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也要直接得多,西方封建制下那种“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状况(那意味着,要和底层人民打交道,必须经过中间这一层代理人),在中国的郡县制下难以想像。用黄仁宇的话说,中国传统社会是“潜水艇夹面包”,缺了中间一层。
没有那种祭司等阶层的专业分化,对这类专业人员和专业才能的尊敬自然也就无从谈起;而且,既然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较为直接,那么也就不奇怪为何中国自秦汉以来,每每有最高统治者不肯受到官僚机构或贵族阶层这类中层机构的约束,而谋求绝对权力——当然,西方的君主也常有这样的冲动,只是在那里,中间阶层足够强大到能不时挫败君主的这类努力。
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社会在很多地方仍然是根深蒂固的人情社会,人际之间的信任感更多是建立在私人感情而非专业能力之上的;即便是模仿了西方的代理和业务外包模式,人们常常也乐于将之分发给跟自己关系好的代理机构。而在这种合作过程中,通常也很少伴随着对专业能力的尊重——这大概还是得追溯到早期中国的精英那种强调“全能”而非专业分化的社会组织设想上,因为在一个专业分化的社会中,每人各有所长,即便你是最强的武士,轮到祭祀这种你不熟悉的领域,还是只能尊重专业人员的意见。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直接生产物质的才是有价值的,因此中间的代理阶层乃是依赖于农民的“蠹虫”。杨联陞正确地指出:“我们的传统的态度,对于人与物间的媒介分子,如商人、买办、牙行等,似乎过于轻视,这恐怕也妨害了我们的经济发展。照西洋近代的看法,不但金融巨子、企业大家受社会上的尊崇,即便专门介绍买卖房产的人,以及代理人处理各种财务事物的律师(中国古来只有讼师,没有能做双方媒介的律师)等,在社会上都是有相当的地位的,这与他们的高度经济发展显然有关。”
中国社会传统上对这一阶层的轻视,又使这些行业更难吸引到优秀人才,如最初为洋人做买办的,大多是“贫而不学、志在求利”之人。民国时社会学家陈达就注意到,西化的上海人较重视新闻记者,而在广东和南洋却鄙视记者,将之视为“乘机敲竹杠”的人。
平心而论,这种状况也不仅中国如此。Bertram D. Wolfe曾描述,19世纪俄国的知识阶层虽然学到了西方的技能,却发现很难在俄国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无法形成有机的结合,他们是“没有参与过诉讼的律师、没有薪俸甚至常常是没有宗教归属的牧师、没有实验室的化学家、工业尚不需要的机械师、工程师、统计学家,没有政党的政治家、被国家拒绝和人民忽视的社会学家和国务活动家。”这也就是说,社会的运作,原本并不依赖这样一群人。在日本,社会新中间层的扩大,是到一百年前的大正时代才成为现实的。东南亚社会自然更迟,即便是相对发达的泰国,当地泰人传统上也是以务农为主,倒是华人在那里扮演了中间阶级的角色。
在当今世界上,美国可能是这类机构发育得最为完善的国家——它几乎就是一个“代理人国家”。从美国历史初期开始,美国就已有了一套完善的代理人制度,理论上说,律师和广告人这类在现代美国才发展到极致的职业,都是“代理”(agency)。它甚至可以从中不断衍生出复杂的二级、三级代理,不断将业务外包(outsourcing)出去——五角大楼可以把武器研发委托给雷神公司,雷神公司又可以将研发项目拆解成无数子项目,再一级级外包出去。这就形成一个庞大的一环扣一环的系统,其最大的好处就是实现业务的专精化,这样的复杂分化极大地有利于专业人员形成自己的专业归属感和自豪感,他确信自己是“靠本事吃饭的”。
自然,弊端也很明显:管理这个层层外包的系统本身就需要消耗大量资源,而在外包的过程中,有许多环节纯粹用于管理,并未真正做事却坐享其成——就像一手房东将房子以月租金一万租给二房东,而二房东转手又以两万给了租户,二房东本身没有资源,他仅靠这样的中间转手,就净赚了一万。美国前些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原因就在于不断扩大的金融衍生产品,这都是一层层虚拟衍生的结果,之所以发生在美国,岂是偶然?中国所受冲击小,在很大程度上倒正是因为它主要是实体经济,这类中间代理系统尚不发达。
说起来,这些年来网络的兴起,或许会打击这些复杂的中间代理系统。因为网络的特性之一就是一个中央系统直接面对所有个体消费者,正如消费者通过淘宝可以给厂家下单,很多中间环节由此被绕过,这也是网络商品之所以便宜的原因之一。美国近几十年来,一直是不生产实质性产品的那些代理环节(组织、信息、物流、运输等)而非制造业企业主导着社会经济,网络的出现,既可说是这些代理系统的升级与集大成,却又在一定程度上重整和打击了这些中间机构。
至于中国,眼下主要的问题并不是中间阶层的过度成熟,而是发育不足,事实上,我们或许是见证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中间层在中国逐步成形的第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