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愁:“好干部标准”是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准

习近平推崇的干部,虽大多级别不高,但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具备清廉、务实、为民的特点。(《人民网》,3月21日)

选人用人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去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对“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进行了深刻阐述,并首次提出好干部的标准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好干部标准赋予了新时期干部标准新的时代内涵,指明了新时期干部成长的前进方向,促使新时期干部工作有了新的目标。只有用好干部标准要求干部、发现干部、选用干部,才能形成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的选人用人导向,从而为党和群众事业的兴旺发达提供重要保证。

干部“要‘干事’,更要‘干净’”,“既要做‘廉吏’,又要当‘勤官’,既要廉政又要勤政”,这就要求必须坚持用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准干部。

坚持用好干部标准改进干部选拔培养方式。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正确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法,科学设置、全面衡量,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要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方式,加强其实践锻炼,要爱护干部资源,既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又注重使用经验丰富的中年干部。要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措施办法,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发展定位的要求,合理确定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建立差异化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坚持用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与此相配套的干部考核、任用、交流、培训、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要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把考试和考察、考核更好地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进一步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质量。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干部工作民主化的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用好干部标准优化选人用人的作风。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用人。要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知人,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了解干部。要任用那些埋头苦干、实绩突出、了解基层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考核方式和手段,着力在以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准干部方面把好关、尽好责、履行好使命。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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