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为“拦裸官 拒病官、跑官”护好航

作者:陈朝阳

拦住“裸官”,不要“病官”,拒绝“跑官”,也不能要无所作为、不得民心的官。中共中央近日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共计十三章七十一条。相比2002年版,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也对许多官场中令人诟病之处予以了规范。(3月10日 新华网)

新《条例》是符合新时期大环境的,适应干部队伍变化的,与时俱进的,只是任何制度都是人来落实,关键还是要看执行力。新《条例》可以治理好“裸官”问题,然而“病官、跑官”仍是难防。笔者认为还是需要三重配套制度,才能为新《条例》“拦裸官,拒病官、跑官”护好航。

其一,强化培训,狠抓加强党风党性教育。我们的干部在自我总结时间,最常用的词语就是“学习不够”。如此严重的通病,为啥就不能通过定期定岗地党校培训班来解决呢?强化培训轮训制度,好处多多,即: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还能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让干部们始终正确看待手中权力、所处地位和个人利益,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长期以往定能在干部思想上筑起廉洁从政,为民务实的底线红线,继而带入具体工作中。

其二,年年“体检”制度。建议形成每年对各个单位“一把手”,重要部门、岗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财务、项目、工程审查清理制度。一是看项目工程是否规范,符合项目程序,招标规定,二是保护干部,关爱干部,让干部们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干部心中树立“警钟长鸣”的高压线,则能有效地震慑“病官”或者是“亚健康”干部。

其三,借鉴中央巡视组经验,形成省委、市委巡视制度。中央巡视组屡屡找出“老虎”,发现“苍蝇”,对任何级别腐败分子都予以坚决打击处置,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中央在反腐问题上的决心和希望。成立省级、市级巡视组,加之网络举报手段,中央的反腐举措需要和地方政府、公众的反腐力量互相配合,这样才能起到最大的效果。

只有用制度为新《条例》保驾护航,才能发现、整治“病官”,做到“拦裸官,拒跑官”,从而推进干部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才能真正实现提高干部制度科学化水平。(文/陈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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