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干部监督员”是干部八小时外监管的有益尝试

作者:刘小川

2月14日,记者从旺苍县委组织部获悉,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旺苍出台《干部监督员选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选聘的干部监督员,除了要对涉及干部推荐、考察、研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收集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外,还要负责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暗访和监督。(2月18日 四川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建设好干部队伍,除干部自身要加强学习自律外,加强对干部的监管也是重要环节。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管尤其是八小时外的监管,为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所高度重视。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许多涉及党员干部的案件中,很多都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外。如上海市法官集体招嫖事件,又如一些公款大吃大喝等违纪行为,大都发生在八小时之外。如何有效监管干部的八小时外的表现,是相关部门必须直面的问题。

旺苍县出台《干部监督员选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选聘“干部监督员”,除了对涉及干部推荐、考察、研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收集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外,更增加了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暗访和监督职责,无疑增加了对干部队伍“全天候”、“全景式”的监督之“眼”,让干部队伍的行为更“阳光化”,构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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