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光之影
据中央纪委网站昨日消息,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下列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专家称,山西是较早在全省发文限制“一把手”人财物权力的省份,此前广东、辽宁、安徽、云南、重庆等多个省份及市县都做过类似尝试,对“一把手”分权将成为权力运行机制的趋势。 (2月10日新华网)
日常工作中,单位的“一把手”就是主心骨,大权小权一揽在手,往往容易滋生“一言堂”、“家长制”等习气,进而跌进腐败的深渊。多地尝试“一把手”限权,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不妨来得更猛烈一些。
“一把手”限权,要注重顶层设计。长期以来,一把手掌握着单位的人财物大权,要革自己的“命”,还是挺不容易的。在改革中,我们曾面临过若干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尴尬,陷入过三令五申拦不住四菜一汤变成舌尖盛宴的怪圈,所以,“分权”还得“自身硬”,必须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
“一把手”限权,要公开透明。权力不论分给了谁,都有可能腐败,如果不公开透明,不论是“一把手”管还是“二把手”管,都有可能腐败,所以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必须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并且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敬畏权力,才能用好权力。
“一把手”限权,要规范权力运行过程。看得见的制度背后,是一种看不见的导向。要想贪官不好贪、庸官不好混、坏官不好受,必须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问责到底,谁办事、为谁办、办理结果,层层追踪,一目了然。那样,谁还敢犯错误呢?
向“一把手”权力亮红灯,还需要对权力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标准,“分权”一说才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