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把手”成为贪腐高危群体的背景下,本月来,国家海洋局和安徽省先后发声,提出“一把手”将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反腐败研究学者认为,“一把手”不直管人财物的做法将成为趋势。
合理设定“一把手”手中的权力,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国家海洋局和安徽省先后提出“一把手”将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是一种积极探索,值得一试。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有助于更好地实现集体决策,避免出现“一言堂”的现象。2013年7月,西宁市就曾明确规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过程包括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决策执行,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单位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不过,在对“一把手”限权的同时,也应当注意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不要管住“一把手”,而放松了对“二把手”、“三把手”的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在对“一把手”限权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应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继续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对于贪腐行为的震慑力。
作者: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