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审批简政放权,为市场注入新活力

作者:美丽中国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头炮”。行政审批是政府职能中的“支柱性权力”,核心是“管什么”、“怎么管”,涉及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分界问题,简政放权当从行政审批做起。

然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源自计划经济体制,在改革初期形成较为严格的投资审批制度是制度惯性使然。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直接进行实业投资的“包办”模式,到改革初期严格审批投资的“包管”模式,已经是一大进步。因而改革行政审批是一个大工程,行政审批改革的要点不仅在“减”,更在于“精”,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攻坚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12部法律的修改,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要把有限的行政管理资源,用在更关键的事项上,把政府的职能重心转变到为行政相对人服务上。这就要求更优的内部结构,更高的办事效率。以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为例,以往,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修改后,这一时间将变成“当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由市场主体自己决定,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相关法律的修改传递出这样的信息:鼓励中央部门从繁杂的微观事务中退出,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强化宏观管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上,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法律制度逐渐完善,政府应该做好市场的“裁判员”和“服务员”,调解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冲突,为市场活动提供软硬件设施等公共服务。全国人大通过修改相关的法律,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行政审批权的下放,是以法治方式进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也必将促进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成熟,激发市场的内在动力、增强发展的内生活力。

精简审批为市场注入新活力,让游荡在各种资产市场上的“热钱”找到更实际的投资渠道,让“中国式炒黄金”的投资者有更丰富的投资选择。而沉淀在金融体系的“懒钱”也可能被激活,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创造社会财富的力量。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