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穿高跟鞋执勤 究竟是不是一种美?

  

“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岗,是要站得高看得远吗?”前日,网友“攸县贺金云”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在获知此事后,天元交警大队已对当事女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进行改正。(3月16日中国青年网讯)

女交警执勤穿高跟鞋究竟是不是一种美?网友发微博虽然有感叹其辛苦不易的成分,但也难以排除公众的质疑。有意思的是也有部分网友认为穿高跟鞋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网友的争论,一方面说明了开放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开始日益多元化,另一方面也看出公众的“议政”意识加强,这是一种好的监督现象,也须引起重视。

对女交警的评价,不去关注她的工作却去关注她的脚下高跟鞋,似乎单纯陷入“评头品足”的误区,其实不然。按照现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很显然,该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是违规了。

对交警上班的着装服饰规范化既是一种最起码的工作礼仪,也是一种方便执勤的需要,倘若发生了公路突发交通事故,穿高跟鞋是无法做到快速应对的,弄得不好对自身还会引发高跟鞋伤害。还往深处看,就是一种工作作风不严肃不检点的表现,也一定程度上损害着公安干警的美好形象。

据天元交警大队的回应称,该女交警是因为当时下雨淋湿了鞋子,临时换成的高跟鞋,似乎显得情有可原,但也有“护短”之嫌。女交警穿高跟鞋的“小事”不小,一个细节往往能看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我们相信警察之所以为警察就应当按照警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这也是警察区别于常人的地方;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过于苛责,但我想上班严格要求自己下班后衣着靓丽的女交警在大家心目中才是最美的……(文/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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