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宝
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昆明机场又遭遇‘诈弹’事件,两名男子在登机时称自己身上带有炸药,航班延误了3个多小时。记者19日从昆明航空公司获悉,17日,昆明长水机场确有两名乘客在登机后谎称携带炸弹,航空公司已决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警方对该事件的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中。(3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中国民航事业发展迅速,乘坐飞机成为越来越多民众出行的选择之一,但是,坐飞机天然地会受到天气等因素的制约,旅客坐飞机本来图的就是个安全快捷,如果因为打雷下雨等原因延误班机就已经够闹心的了,再因为突如其来的“诈弹”逼停飞机,无端受一番“折腾”,更是让人猝不及防。诚然,目前发生的都还只是“诈弹”,可“诈弹”多了,长此以往,难免会伤害到公众心理,使得出行旅客担惊受怕。如果加上此举导致公众对航空运输安全可能产生的不信任,造成的潜在损失更大。
航班遭遇“诈弹”威胁恐吓,最轻微的后果也将导致航班延误、乘客受损,同时还将增加航空安全管理的压力。即便是出于恶作剧,一旦发生这种行为,航班要停飞、备降,乘客要遭延误、重新安检,而航班飞行安排也必然遭受影响。更为关键的是,由于不知真假,对待任何威胁恐吓的应对方式都是差不多的,相关部门都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从这种角度看,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航空恐吓事件,都已真实威胁到了航空安全。
因此, 笔者认为,对恶意威胁航班飞行安全或机场安全的行为,都应加以严惩,同时应该将肇事者列入旅客黑名单,公布肇事者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高额经济索赔。使肇事者不敢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同时,执法部门对此类犯罪行为也要依法从严惩处,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正常,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