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昨天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8项内容。此外,长期依赖于公务接待生存的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自负盈亏。(《中国新闻网》3月19日)
2012年12月以来,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年多来,在“八项规定”等制度约束下,公务接待浪费已经有了收敛的迹象。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又对公务接待作出了详细规定。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过紧日子”。而北京市政府出台管理办法,规定没有清单公务接待费用不能报销无疑是对以上意见的具体践行。
以往,公务接待存在奢乱、接待超标等乱像,接待费用通常是糊涂账。之前有新闻媒体爆出,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北召马村的仅由5人组成的村委会,一个季度的饭费就有2.7万余元。某领导下基层调研,随行人员浩浩荡荡,一顿饭花掉上万元,又是名烟又是名酒,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有成绩,也有问题,这就是整治公务接待的现状。“无清单不报销”是为严管公务接待继续加码。若是要填写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相信这个领导和负责接待的当地官员,就会有所顾忌。而由于清单内容详细,方便追溯检查,那么相信类似于这样的官员行为能有效杜绝。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好的办法值得我们学习和推广,各地各政府也应主动借鉴、陆续出台类似的具体措施。“无清单不报销”当成为全国公务接待的常态,并以常态的制度,促进管理出实效。
作者:东方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