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商、质检、药监、卫生、司法、消协等多部门联合参与,采取有奖问答的方式向市民宣传普及即将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场讲解识别各种假冒商品的方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吸引不少市民到场咨询。(光明网)。
一年一度的3•15日又如期而至,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顾客维权日。所有的消费者的权益,正成为当下社会的一种普遍文化。
“3.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的这一天前后,总要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情况进行若干反思,总要报道若干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新闻,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年年如此。在社会道德滑坡,诚信日益丢失的今天,这个节日显的尤为引人注目。
3.15日是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可以说是一个诚信日,在各种商家缺乏诚信的今天,我们也需要为消费者和商家建立一个诚信日。
消费安全是生产制造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保证,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质量第一,诚信为本是商家的立足之本,离开诚信与质量,其结果是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失去民心,失去市场,最终难逃被淘汰的命运。
我们的众多商家,也可以把3.15日看成是一个自我检查的日子,“照镜子,整衣冠”。每年以这一天提醒自己,诚实经营,诚实做事。
只有这样,企业在市场中才会立于不败这地。
诚信,不仅仅只是挂在嘴边,是需要在实际行动中努力践行。让我们相约3.15日,相约诚信。
作者:吴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