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三度
昨日,南京口腔医院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因为医院要安排一名男重症患者与一名女患者临床,被女患者父母打伤,受伤女护士脊髓损伤、心包胸腔积液,目前仍在南京市鼓楼医院接受治疗。打人者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董安庆,以及其妻省教育电视台科技馆副馆长袁某。(2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又是一起暴力伤医事件,医患冲突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无法调和的对立现象。在层出不穷的医患冲突事件中,裹挟着各种因素和诱因,既有医院一方的原因,也有患者一方的责任,还有当前医疗体制中的弊病所致。而南京口腔医院护士被殴事件,也肯定与上述原因具有一定的牵连性,不过由于打人者为高官,导致该事件的背后关注度远远超过其他医患冲突事件。
凡涉及官员的事件,即便不是医患冲突纠纷,也会引起社会公众的集体围观和关注。官员与普通人相比,其地位的特殊性和职业的迥异性,决定了公众审视他们的视角需要多元化。众所周知,官员不是普通人,他们在受到法律管理的同时,还应当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以高于常人的道德和操守来实现自律,恪守为官的底线和原则。而普通公众,则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道德层面的瑕疵却不是惩罚和约束他们的理由。
南京护士被殴事件中,作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科技馆工作人员,董安庆和袁某理应对党纪国法具有明晰的认识。何况,董安庆还专门从事法律工作,应该比其他官员具有更加清楚的了解。但是,夫妻二人没有给自己精准的地位,完全将自己当成市井无赖一般,上演了丑陋的一幕。
即便院方有错,董安庆夫妇也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向院方投诉或反映,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做出蔑视党纪国法的疯狂举动。诚然,自己手中握有公权力,但公权力的行使不能“剑走偏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而不是肆无忌惮的无故耍横。倘若公权力如此运行,这不仅是权力自身的一种悲哀,也是法治社会中每个公民的可怕灾难。
不可否认,董安庆夫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约束。但由于二人身为公务人员,还触犯了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品性修养和道德素质已然碎了一地。纵观事件的走向,公众应该从道德与法律方面进行双重考量,期待党纪国法给董安庆夫妇一个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