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西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颁布局长令,首次将“禁酒令“延伸至日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其中明确规定,全市公安干警严禁在周一至周五期间饮酒;严禁在节假日、休息日值班备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该做法受到各界好评。
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了五条禁令,其第四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辞退或者开除,该条禁令就明文规定是在工作时间内民警是绝对不允许饮酒的。但是网友普遍反映有时候在酒店和饭馆里也看见还是会有民警喝酒,还有一些民警脱下警服、换下遍服喝酒,而个别民警却是穿着警服喝酒,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这次洛阳“禁酒令”出台有些人认为这对于警察太苛刻了,连下班之外的八小时都要限制,不过还有大部分人认为,这样规定能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更放心、更安心。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亟需解决,下班之外的八小时正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也是突发事件最容易发生的时候,作为人民警察如果喝的醉醺醺的,如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怎么去处理解决了,怎么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呢?不是有愧于头上那庄严的国徽吗?我们试问人民警察社会职能是什么呢?
人民警察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职能。是打击犯罪的专政职能和服务社会职能的统一体。新形势下,人民警察肩负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
洛阳出台颁布八小时“禁酒令”最终的目的还是从群众利益出发,构建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危急时刻冲得上的队伍,一支正气浩然、英雄辈出的队伍。能够时时刻刻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
笔者认为,河南省洛阳市“禁酒令“延伸至日常工作八小时以外,进一步深化了人民警察服务人民、保障群众利益的工作方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人民警察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