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让“公开承诺书”成为“一纸空文”

作者:曾小明

1月24日,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一、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二、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三、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四、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五、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始终保持昂扬锐气;六、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以“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为主题,公开承诺向全社会传递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但是,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防止《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成为“一纸空文”。

在过去也签过很多的“承诺书”,各种类型的“承诺书”,以各种的方式签的“承诺书”。全党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在很多党务公开栏上多了一项内容,一份份《党员公开承诺书》很是吸引大家的注意。然而,仔细翻阅承诺书,内容大致如下:坚持政治学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性地完成好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格遵守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诚实为人,正派做事,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努力创建单位和谐的工作环境等等。如此千篇一律,多是一些虚无飘渺的口号式承诺。

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服务群众、实现创先争优目标要求的重要方式。我们何不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方面突破,选准几件群众急需的,看得见、摸得着,经过努力又可以办到的事情作为近期承诺办理的目标,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感到有奔头、有盼头。当然,也有很多《党员公开承诺书》让我们眼前为之一亮,振奋人心。督促子孙落实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力所能及地打扫巷子。如此情真意切的公开承诺书,体现的是一个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高尚风格。只有通过一件件实事的办理和积累,才能不断提高党员的服务意识,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感召力。

公开承诺不是喊口号,更不是走过场。共产党员是先进模范的代表,是人民群众的带头人,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公开承诺只是一种方式,创先争优也只是一个平台,一个载体。(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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