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市场实现行政审批“瘦身”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9日指出,今后一年,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列为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这标志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政府的自我革命,要经得起代表委员和公众的打量和挑刺。(《人民网》,3月10日)

目前经过六轮改革,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497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 69.3%。但我国行政审批改革走到今天,中央政府的审批事项仍有一千多项,地方政府的审批事项仍有两万多项,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由于传统行政审批的病症在于事前“争位”与事后“缺位”。“事前”有利可图相互争夺审批监管权,“事后”无利可图便踢起皮球。不仅难以监管市场,反而一定程度扰乱了市场。可以看到,行政审批是腐败的源头。因此反腐败就是要清理行政审批,尽量减少审批。有些减不掉的,就要改善审批的过程,让审批透明,让审批受到监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市场发展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常抓不懈。在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的后续工作,抓实事,求实效,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持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评估和清理工作,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市场发展的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机制,推进“阳光审批”,提高行政许可审核的公开化程度。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形成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要打破“凡政府不想退出的,都是公民不能自决的;凡政府不想退出的,都是市场不能调节的”的怪圈,要真正做到放权,不仅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放权,更重要的是向社会、向市场放权,全面完成行政审批“瘦身”。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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