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中国青年报)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方便联系群众,市场上几百元的普通手机就能完全胜任,哪里需要按级别发放2000至4000多元不等的高价位的手机吗?这应该是该法院披着“福利”的外衣,打着方便联系群众的幌子,变相发福利,这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格格不入。
几千元的高档手机除了满足基本的通讯需求外,还有出色的娱乐功能,拿在手里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很显派头。大连某法院用纳税人的钱,配发如此高价的手机,是真出于方便联系群众,还是通过手机的娱乐功能方便打发时间,还是变相发福利?我们不得而知。
如果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得高价位手机,那是自己的事,用公款当着福利进行分发,显示了该法院对于公款使用方面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容易引起群众对于其工作的质疑,影响百姓的信任,拉远了干群关系,有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宗旨。
笔者认为,在中央对严禁公款消费等相关工作的三令五申的大背景下,该法院还敢“顶风作案”,如果不是网友实名举报,下一步他们还可能发什么,我们真不知道。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当地相关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及时跟进调查,还民众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待。(覃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