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要与反腐倡廉相结合

目前,各地村两委换届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如何才能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如何才能选出群众满意的村干部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只有尊重群众自己的意愿,选出来的村干部才能真正为人民所用,让他们满意。

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群众的代表,他们的服务对象就是最基层的广大群众,肩负着人民的殷切期望,因此选村干部的时候就应该他们的意愿为主,这样才能真正把那些心怀群众、心系群众,踏踏实实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人选出来。村干部虽然不是国家的公务员,严格意义来讲也不能算是“官”,但是他们在群众心目中,那就是他们的“官”,他们的所作所为同样会影响到各级领导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村干部作为百姓选出来的代言人,肩负着广大人民的殷切期望,就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来自于人民,自己的任务和使命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要心怀群众、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的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分忧,为百姓解难。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身为党的干部,为人处事不能贪图自己个人私欲,更不能脱离群众。如果脱离了群众,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又再次成为了一种新的形式,“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也成为了一句口号。这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也背弃了我们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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