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促进经济增长,反腐败抑制经济增长,只是一种假象。肯定腐败正面作用的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变量,即政府对经济的控制程度。腐败与特权当然是经济的腐蚀剂,其危害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二是加大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后者对经济发展的伤害比前者更大。
腐败一词能够流行本身就是一个进步。在王权政治时代,天下是皇家的,而皇位是靠暴力获取并得以维护,老百姓被压榨到什么程度,取决于皇权统治的贪婪程度和皇权运行的效能,老百姓心里很难有一个腐败与否的标准来要求皇权。到皇朝自己内部乱到不可收拾的程度,便不能维系统治,免不了最后吹灯拔蜡,走向垮台。
当百姓把腐败一词挂在嘴上的时候,就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到来。百姓有了合法性意识,把官员的巧取豪夺看作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于是不平则鸣,就把反腐败说得很响。老百姓在这个时代因腐败而生出“痛苦”来,的确表明了他们合法性意识的觉醒。
当下,我们自己和身边的人们的生活的确发生了变化,富裕日子不能装着看不见。但另一方面,部分官员的深度腐败让中国人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腐败加剧的背景下经济却能成长,难道腐败果真有利于经济增长么?
所谓腐败促进经济增长,反腐败抑制经济增长,只是一种假象。这种肯定腐败正面作用的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变量,即政府对经济的控制程度。腐败与特权当然是经济的腐蚀剂,其危害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二是加大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后者对经济发展的伤害比前者更大。
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不发达国家一般对经济活动有较强的控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之下,具体可以看到这样几种情形:
一是革命意识形态对官员的约束力比较强,且社会贫富差别不大,则官员腐败程度较轻,经济在一定时期也能快速增长。中国上世纪50-60年代的某些时期就属于这种情形。
二是社会贫富差距已经增大,但革命意识形态对官员的约束力已经下降,这个时候官员的腐败便难以避免,官商勾结将成为普遍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官府支持下短期内可以有较快增长。韩国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但韩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几年为了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得不展开反腐败运动。
三是台湾的例子。台湾有一个较为廉洁的政府,经济发展在总体上不比韩国逊色。这些例证都不能用来支持亨廷顿的论点。进一步分析,只要是国家垄断经济,就为官员的腐败创造了条件;这种情况下反腐败的成本也比较高,并容易显示出一种经济运行的僵化状态;此时反腐败产生的所谓经济停滞,实质上是在反腐败的同时没有铲除腐败发生的土壤,即没有变革官僚垄断经济而产生的结果。
之前听一位在日本有过经商经历的商人讲的一番话,便验证了这个道理。他说,在日本经商,可以一心一意地集中于企业管理,在国内则要用八成的经历放在应酬上,以至心身疲惫,无力管理企业。这位企业家所遭受的苦难,便是经济学家常说的一个现象:腐败造成了经济活动的极大不确定性,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
可是,这种腐败居然没有阻挡中国经济增长的势头,缘由也简单:相对巴基斯坦这类国家,中国的统一市场和基础设施,再加上有文化的廉价劳动力,所蕴藏的生产潜力太过于巨大,连腐败也难以抵挡。如果腐败根基不是如此深厚,中国的发展更将不得了。
然而,经济增长的积极要素和消极要素的力量对比不会一成不变。中国的统一市场以及“人口红利”与“土地红利”的边际报酬注定会下降,并且已经逐步消失。如果腐败与特权还在加剧,发展的品质出现恶变拐点,经济增长就会中止。不过我相信,在中国发展已经达到的这个平台上,治理腐败与特权也会比南亚、非洲国家来得容易一些,别看它们多有一部“民主宪法”。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党国英
(本文作者介绍: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