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瑞丽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4月28日至5月9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23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3天,237起,数字是触目惊心的,一方面,充分展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现象的决心,其打击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是群众有目共睹的。另一方面,也说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反腐倡廉非“一针见效”。
长期以来,腐败作为隐藏在党和社会中的一颗毒瘤,在党中央强大的反腐攻势之下,年年打击清扫,年年有人落网,却依旧有人执迷不悟,“前赴后继”。一部分官员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上大打擦边球、搞“地道战”,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最终倒在贪婪和金钱面前,成为警醒其他人的“案例”。
2014年2月11日,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对今年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六点要求,无疑是对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再念“紧箍咒”。因此,在全体党员干部中间,一要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坚决不触红线,不越界限。二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反腐败的法律基础。三要加强干部教育制度建设。用加强教育的强制性来提高反腐的针对性,用增强教育的规范性来促进反腐的有效性。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我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作为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要牢记权为民所用,只有正确认识权力,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通过党纪、制度和法律的制约,使腐败现象无所藏身,无法生存。反腐倡廉依然是我们要继续推进下去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