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圈:廉政账户不是“受贿专用账户”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截至3月31日,湖南省廉政账户已收到上交红包礼金款303万余元,其中,包括省直礼品办今年一季度交存的礼品处理款项。(人民网 4月4日)

近日爆出湖南省“廉政账户”仅第一季度便收到303万上交红包礼金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单从数字上来看,便让老百姓为之一惊,仅一个省、一个季度就收到如此巨额礼金款,这既是在空前的反腐力度下腐败的“现行”,同时也反映出当下党政机关腐败问题的严重性。

廉政账户的设立主本是从预防腐败的角度出发,其目的是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但是我们须谨防“好心办了坏事”,别让廉政账户成了腐败官员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风港”,成了“受贿专用账户”。

2007年,江苏省某官员,非法收受人民币28.5万元,在遭到调查后,因惧怕事情败露,将3万元上交该县廉政账户,但最终法庭仍认定该笔3万元系该官员受贿所得。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廉政账户的弊病:其一,官员虽然主动退掉收受的礼金,但是不能否认其已经受贿的事实;其二,有的腐败官员在行将败露之时,将受贿款往账户里一塞了事,廉政账户便成为他们的“挡箭牌”,这岂不违背了设置廉政账户的本意?

因此,廉政账户只能作为反腐防腐的一种补充、一种权宜之计,真正设置腐败“防火墙”还得从制度入手。一是要让廉政账户制度更具操作性和有效性,如说明违规所得来源、怎样才视为被动受贿、受贿后是否将违规所得全部上缴等。二是单靠一种制度难以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要建立与“廉政账户”相配套的奖惩制度。同时,制度约束、透明公开、群众监督、司法独立、媒体曝光等等一个都不能少。只有当这些制度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反腐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文/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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