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五一”前后执纪监督工作,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公布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83件。(《新华网》,4月8日)
每逢节假日,公款送礼之风,更借传统礼仪之名猛刮,节假日成了公款送礼的高峰期。有些单位在会议期间购置各种各样的礼品、纪念品赠送参会者。为逃避财务监督,那些单位将无法报销或不好报销的各类礼品支出,冠以“会议礼品”、“纪念品”之名报销,逃避禁止性规定。
目前,公款使用有较大的腾挪空间,正是这种“自由”,不仅使得节日腐败成为常态,还屡禁不止,部分官员大手大脚,无所顾忌。“公款送礼”是一种深层次腐败行为,其结果是导致公务人员以权谋私,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对于公款送礼,必须动真格,弥合制度漏洞,塑造廉洁过节的氛围。
严禁之道,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强法治。目前我国并不缺少禁止公款送礼的法规,逢年过节,中央还会下达专门文件,三令五申,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可效果并不明显,原因在于执行不力,查处不力,法规沦为一种摆设,构不成威慑力。
严禁要动真格,可将礼品的金额限定在比较小的数额之内,送礼超限者都以行贿罪论处,收礼者则均以受贿罪论处。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了切实的张扬,敢于以身试法的现象必然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文/邱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