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五一”前后执纪监督工作,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公布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83件。(《新华网》,4月8日)
时下,公款送礼之风屡禁难止,成为消极腐败的重要表现形式,成为久治不愈的沉疴痼疾和社会公害。在公款送礼之中,巨额的公共资金通过暗流化为个人囊中之物,各种禁令和条例被无声化解,相关法律法规被潜规则架空,极大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严重腐蚀着党员和干部队伍,助长了腐败高发易发的势头。
按照程序,公款使用都是有预算,使用过程也是需要各级领导层层审批的,可惜,尽管设了道道门槛,仍没有遏制住公款使用的乱象。目前,公款使用有较大的腾挪空间,正是这种“自由”,不仅使得节日腐败成为常态,还屡禁不止,部分官员大手大脚,无所顾忌。
公款送礼的实质是慷国家之慨,用纳税人的钱当筹码来达到个人或小集体的目的。公权力过大,公款送礼成为公关和打通关节的既安全又锐利的武器。逢年过节,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会下达专门文件,三令五申,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但效果并不明显,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真正因公款送礼而被行政处罚或法律追究的案例寥寥无几。因此,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执行力低下,查处不力,相关条文和禁令最终成为一种摆设。
彻底清除公款送礼之风,一是要制定相关的规章、条例,甚至在法律层面明确公款送礼的惩罚,同时要把公款送礼的查处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既要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又要完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既重视党内监督,又重视党外监督。同时,要多重渠道扩展民众的举报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文/邱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