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短房:纸面反腐,于事无补

刘宋孝武帝刘骏在历史上是个耐人寻味的人物:原本他是宋文帝刘义隆儿子中较不受宠爱的一位,年纪轻轻就“屡出外藩”,被封为武陵王,派到地方上任职、领兵,宋文帝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刘义隆的太子刘劭犯下重罪,刘义隆打算更换太子,考虑的多名替补人选中,竟没有身为第三子、已在地方上有所建树的刘骏。然而因祸得福的是,就在这一年刘劭发动政变,刘义隆被杀,原先的几位“替补太子”或蒙上“政治污点”,或因被刘劭拘束、牵制而无所作为,因不受宠而外放的刘骏却凭借手握的军事实力,和“为君父报仇”的“大义名分”,轻而易举地获得“讨逆”头功,名正言顺地登上了众人羡慕的皇帝宝座。

刘骏生于元嘉七年(公元430年),靠武力平叛并登上帝位时年仅23岁,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面对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和风云变幻,能够凭借自身实力一举成功,又能在随后短短11年的统治时间,将手握重权、对帝位虎视眈眈的刘氏宗族和地方军阀一一荡平,终其一生确保皇位稳固,其个人能力是令人叹服的。站在刘劭一边参与叛乱的名将萧斌曾经感叹“南中郎(刘骏当时官号为南中郎将)二十年少,能建如此大事,岂复可量”,这个来自敌人的褒奖,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由于长期身在外藩,做皇帝属于“半路出家”,和其他继位的帝王相比,刘骏对民间疾苦和官场弊端是比较熟悉和了解的。平定刘劭叛乱、登上皇位仅仅几天,他就派遣“大使”分赴各地州郡“巡省方俗”,这本是中国官僚体系中整顿地方吏治、澄清官场流弊的传统办法,也是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西汉武帝刘彻依傍古制划分九州为监察区域,派遣刺史和绣衣直指使者进行巡查,所采取的正是这一思路。到了魏晋南朝,“州”已从监察区域演变成一级地方行政建制,刺史从监察官演变成地方行政长官,御史台一类的机构、御史一类的监察官职虽通常仍旧设立,却多半徒有名称,无法正常发挥监察作用,有时甚至沦为安插士族子弟“平流进取”的闲差。刘骏能敏锐地看到其中弊端,在即位之初、万机代理之际,便着手恢复地方监察职能,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即位仅两个月左右,他便下诏抚恤“百姓劳弊,徭赋尚繁”,号召宫廷和官僚机构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供张劳役,“供御服膳,减除游侈,水陆捕采,各顺时日”,注意抑制贵戚士族对平民山林湖沼的侵吞,此后又多次下诏恤民,包括减税、赈灾和豁免积欠债务等,且许多措施具体、周密,包括两次免除民间欠债、允许纳税人用“杂物”替代谷帛和钱币缴纳赋税,以及为促进商业发展,一度停止征收“道中杂税”(最后一次下达这类诏旨是大明八年(公元464年)二月,此时距离他去世已不到半年了。

他还大力整肃吏治,裁减了许多冗官、冗员,更在大明四年(公元460年)颁布诏书,主张对“力农之民”也“随才叙用”,这是曹操之后、魏晋南北朝时期帝王罕见地明确否定用官“出身论”的论调,是对“唯才是举”用人原则的久违的强调,如能切实推广,对澄清吏治、改善行政效率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照理说,这些措施、政策既有高屋建瓴,从制度上着手整顿的,也有贴近“地气”,直指民间疾苦的;涉及面上至士族、皇室贵戚乃至皇家,下至普通民众,既有关乎中枢的,也有顾及地方郡县的,加上皇帝年富力强,又有丰富地方行政经验,倘切实贯彻实施,对减少腐败现象,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吏治,都应起到积极作用,并收到一定的效果。

但事实却似乎恰恰相反。

记载刘宋历史的正史《宋书》,是齐梁之际由沈约等人奉诏编纂的,由于相去年份不远,且齐、梁两朝的更迭都存在所谓“禅代之讥”,通俗说就是有些“来路不正”,下诏者、编纂者和传主间难免有千丝万缕的瓜葛,因此在评价刘宋帝王时,不免束手束脚,谀辞较多和为尊者讳,是较为明显的硬伤。但即便这样的一本书,在评价刘骏的政绩时,也给出了很不客气的评语。在刘骏的《本纪》末尾,编者以“史臣曰”的口吻给上、中、下三等帝王列出了“评判标准”,上等是“役己以利天下”(自己辛苦,天下得利),中等是“利己以及万物”(自己吃肉,百姓喝汤),下等是“尽民命以自养”(折腾老百姓养肥自己),“史臣”一笔把刘骏扔进下等行列,斥为“桀纣之行”,说他“终之以乱”(这个评价严格说有点诛心,因为他本人寿终正寝,“乱”的是他的继承人、刘宋前废帝刘子业),对于一个一手打下江山,好歹“圆满毕业”的“中兴之主”而言,这样的评价,可以说低得不能再低了。

从纸面上看,刘骏在短短11年“任期”内,为澄清吏治,整肃贪腐,可谓殚精竭虑,鞠躬尽瘁,从第一刻操心到最后一刻,如何竟落到如此一个“差评”?

奥妙就在于,他的许多“反贪措施”,都停留在纸面上。

就拿裁减冗员来说吧,在位八年他多次对设置重复的中央和地方建制机构、侨置郡县进行裁撤,但总是一边裁撤一边增设,甚至刚裁又增,刚增又裁。“唯才是举”说起来头头是道,真正落实的却举不出几例,非贵戚士族出身的高官、要员数量既少,来源也很单一,或出身文书侧近,或靠军功起家(一般也只升到军主、幢主这样的中级军官“封顶”),如诏书中强调的“力农”而能“随才叙用”的,貌似仅停留在理论可能的层面。

减免赋税等惠民措施也大抵雷声大、雨点小(如豁免欠款,不过是因为这些积欠不论豁免与否也是根本收不回来的罢了),且同样朝令夕改,各地落实情况也很不平衡,其结果,尽管“给农民减负”的口号一喊再喊,刘宋一朝的民众负担仍然是各朝代中偏重的。

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刘骏的“反腐倡廉”是有私心的。

他裁撤冗员的第一刀,是对准太子属官的,其目的,则是惩于刘劭叛乱的前车之鉴,惟恐自己封的太子也给自己来个照猫画虎。此后的几次官制改革和“唯才是举”诏令颁布,则要么是拐着弯针对自己不喜欢的任职者,要么是出于猜忌、防范之心,削弱皇族、贵戚和诸侯们的权力地位,“反腐倡廉”只是为自己这些利己主义的政治机心,蒙上张“高大上”的虎皮罢了。

他的确喊过反奢侈浪费,下过减少不必要“楼堂馆所”建设的诏书,但这恰是十足的表面文章:史书记载,刘宋一代大规模的宫室营造,恰是从他这一代开始的,为此不惜将开国皇帝刘裕的寝宫推平重建。大臣袁顗对此忧心忡忡,特意设法安排这位皇帝参观刘裕生前居住的朴素居所,和使用过的寻常物件,这位却一撇嘴:“田舍公得此已为过矣”——他不就是个无赖出身的乡巴佬么?当然也就配用这样的东西。

当然,平心而论,他的一些改革措施无法落到实处,也是时代和客观条件所限,比如裁撤冗余政府机构、削减官员编制、唯才是举,在九品中正制仍被普遍视作理所当然的南朝,就很难得到官僚阶层的认同,当时甚至一些比较清廉、比较有政治头脑的官员,也对南朝几位皇帝提拔寒门近密充当中书监、令,成为官职不高、权力不小角色表示不满,认为这些“寒士”久贫乍富,多半会因此油然而生贪腐之念。在这种情况下,刘骏的改革进一步退两步,实属无可奈何。

减少赋税等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民心归附,这一点刘骏当然心知肚明。可刘宋王朝到了他这一代,因为此前的内战,让北朝趁机攫取了许多北方领土,论功行赏、战后恢复和清除政敌,又无一不是需要花钱、花大钱的地方,正因如此,刘骏在某处“施行善政”,就势必不得不在其它地方找补回来,比如,孝建元年(公元454年)他两度施行赈济,但同年发生刘义宣、臧质、鲁爽等在荆州、江州一带的大规模叛乱,导致财政告急,他只得在南徐州(侨置州,州治在今天的镇江)加征民租(此前这个侨置州从未收过民租,因为理论上南徐州居民大多是北方流亡过来的难民)救急。

他虽是皇子,但自幼不受父亲重视和宠爱,皇位得来有很大偶然、甚至侥幸因素,这一方面似乎让他产生一种混杂自卑和自尊的奇怪情结,行为举止千方百计表现自己的威严、高贵,另一方面也让他对兄弟、皇族产生极端的防范、猜忌心态,不论昔日争夺皇位的政敌,或大力支持自己登位的盟友,都要本能“留一手”。很显然,这一切都是需要花钱的,而且最好是无需经由体制和国库、自己就能随意度支的“小金库”。史书记载,这位堂堂皇帝到了晚年,居然没品到勒索上任、卸任地方官“私人奉献”的地步,倘人家“贡献”得少了,他还有更离谱的招数——逼对方和自己“小赌怡情”,然后毫不客气地把人家口袋里的钱都“赢”过来。

史书记载,刘骏“机警勇决,学问博恰,文章华敏”,据说在阅读章奏时能“一目七行俱下”,通俗地说,是个“辞足以文过,智足以饰非”,对敢于挑战自己权威和面子者既警惕又苛察的角色。这样的一个领导者,可以在纸面上推出并精心粉饰一整套看似无可挑剔的反腐机制、程序,却不会把这样一套机制、程序从纸面上真正落到实处——因为他本人不仅有利于这套机制、程序之外,且正是机制和程序最大的破坏者。

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陶短房,知名专栏作家、评论人。陶曾长期在非洲定居,对非洲政治、经济、文化情况比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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