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阳“十不准”点个赞 规范作风就当自上而下

资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资阳市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对干部任用、工程建设、公车使用及个人作风等作了具体细致的禁止性规定,再次彰显了资阳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范。

此次资阳市出台《资阳市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不仅再塑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规范党风,严肃社会风气,直接从思想作风层面为社会主义新时期面临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做好铺垫,为资阳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再次腾飞做好了准备工作。无论在哪个时代,任何一个体系中,总是有一些人,因个人原因、心态问题等,对领导干部工作造成障碍。虽然其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却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但从客观上分析,造成这部分人这样的心态,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不能因此而给其彻底的否定。领导干部,作为资阳发展的设计师掌舵手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责任,如何把干部队伍带好,如何更好的为老百姓的所急所需服好务,是每一级领导干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十不准”,把握其精神内涵,严肃工作作风并且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应具备这样的意识,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在工作中实事求是,但不必苛求完美。

《中庸》中有这样一段话: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其大意是秉承谦和平易之心去做人做事。特别领导干部管理队伍,更要把队伍的作风建设搞好。古语有云“律人先律己”静心修德,严肃领导干部作风,做好表率与带头作用,上行下效才能缔造出高效率的新时代服务型政府……(文/杨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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