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表示,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中国共产党新闻网》,3月12日)
近年来,全国各地腐败案件频发,甚至纪检系统也逐渐显现“灯下黑”的状况。从事多年纪检工作的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及严重违纪、“80后”纪检干部吴汉林利用其查办案件之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诸多案例引发了广大党员群众的疑虑,如何加强对纪检的监督,避免监督者的监督权成为新的腐败源头?
“打铁还需自身硬”,改革就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就从自身开刀,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彰显了其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的决心。
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系统的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也一定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同时,监督机构提出的监督举措也更加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发挥,实现监督工作有效“提速”。
当前,“小偷反腐”、“情人反目”、“妻儿起义”、“内讧式反腐”等体制内外的“畸形”反腐形式正有“反客为主”之势,被广大网民所津津乐道,甚至被称为“反腐利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亦可以促使纪检干部主动作为,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效率,形成“反腐正能量”,从而提升反贪腐职能部门的公信力,缓和网络“看客”们的暴戾情绪。
(文/熊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