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赤霄:不妨让扶贫不力的官员摘帽反思

“该戴帽子的戴帽子、该摘帽子的就摘帽子,不能让贫困县越扶越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在今年的两会上表示,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农村扶贫开发法,将对扶贫重点县的确定和退出机制做出规定。(2014年3月21日,重庆商报)

为何“贫困县”这顶不光彩的帽子反而大受欢迎,摇身变成了“闻着臭、吃着香”的臭豆腐?这其中皆源于贫困县能够得到国家的大量扶贫资金。据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介绍,现在每个重点县每年能获得3000万——5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还有一些专项转移支付和专门的政策措施。这种借贫困县敛财的做法,与国家设立贫困县的初衷大相径庭,更使得不少扶贫县陷入了越扶越贫的怪圈。

为改变这种争抢贫困县,贫困县帽子一戴上就摘不掉的怪圈,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解决广大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要让他们知道,扶贫资金,是取之于民,而又当用之于民的。作为一方领导,发展地方经济是他的重要职责,而不是在争夺贫困县的帽子上争先恐后。

二是要加强对于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扶贫资金,顾名思义,当用作扶贫只用,而绝不允许挪作他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要建立一整套从拨付、使用、结余的财政审计,保证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建立动态的扶贫机制。对于扶贫不力的相关领导,要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对于不作为,甚至挪用扶贫资金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予以严惩。对于扶贫县的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不能让贫困帽子一旦扣上就摘不下来,而要根据扶贫的实际效果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现状,来建立动态的扶贫机制。

为了实现我国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必须要花大力气治理贫困地区问题,在我国目前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必须要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要把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才能让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文/诸葛赤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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