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自筑“防火墙”打造反腐“铁军”。 面对群众的关切,省纪委态度鲜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人民网》,3月22日)
纪委监督在党委的领导下,然而在基层更是纪检干部多忙于日常事务,少干本职工作。纪委“命运”在同级党委手中。虽然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都有权提名,但是,纪委书记的“职位”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掌控”,尽管上级纪委有权提名,但上级纪委会“尊重”地方党委,地方党委“决定”对纪委书记的“提名”或者“更换”。纪委监督“形同虚设”。因同级党委可以左右纪委书记的命运,掌握着纪委书记的“生杀大权”,所以在工作中,纪委在同级党委的管辖之下,纪委书记只是常委之一,如果监督“伤害”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或者其他常委的“利益”,纪委书记很容易受到“孤立”,甚至受到“排挤”,长此下去,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一把手”可以说是“形同虚设”。纪委查办案件受制于同级党委。纪委查办案件程序是要先报同级党委,同级党委同意后再向上级纪委报告,也就是纪委查办案件需经过同级党委同意才可以查办。即便是监督到“下级”的问题,“重要”案件也要经过同级党委“一把手”的“批准同意”后方可查办。纪委在发现问题后要查办,一方面要顾及同级党委“一把手”的脸色,还要顾及自己的“命运”,案件可能办不下去,也难以查办。
在“保官位”和“立功劳”二者之间选择,一部分纪检干部然会选择前者,“官官相护”由此产生,再加上部分纪委书记记不住“诱惑”,自己也会卷入“腐败大军”其中,部分纪委官员落马也基于此,纪委监督需要更多的自主权。同时也需要纪检干部严格自律,敢于向违纪违法行为亮剑,在实践中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吹响改革号角,中纪委新一轮纪检体制改革“蓝图”以绘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需要广大纪检干部,挺直了腰板做人,这样才能让纪检工作的到群众的认可。
(文/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