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小鑫
近日,中央纪委再次调整内部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中央纪委的这一动作被专家解读为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本身”这一难题的新尝试。地方纪委是否会对应设置这一机构?该机构监管的主要对象又是谁?这一被寄予厚望的新机构如何治理“灯下黑”?诸多疑问,有待解答。(3月24日 人民网)
去年年末时,中央纪委相继发布的两条重磅消息直接涉及两名纪检系统内部的前高官首先说说李崇禧,其工作的时间几乎一半用在了我们的纪检系统上,作为四川的纪委书记,笔者相信这样的职位给予他的应该更多的是自律,应该更多的是学会管理好自身,管理好自己的部下,但是当中央的调查用在他的身上时,这位书记露出了狐狸的尾巴,也让我们的纪检组织遭受重创,毕竟在反腐如此轰动的今天,这样的新闻的确不是好消息。
再者说说这位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道铭,他长期在中纪委监察部任职,这应该成为其一生最好的保护伞,让其明白的是中央的各项规定,让其明白的是中央的各种条款,这本是他们最好的一道防线,但是我们的这两位干部却把这样的保护用在了自己的违规上,让保护的制度成为违规的成本。
为何笔者会认为存在“灯下黑”,那是因为中央最初的设立纪检机构,其的确在维护国家公平,维护百姓利益上做出了很多的贡献,但是当时代的发展让我们的纪检干部慢慢地接受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后,他们也逐渐的感受到歪风邪气带来的好处,自然这样的“灯下黑”也就逐渐成为趋势,成为纪检机构内部的一种伤痛。
中国在十八大上提出的“中国梦”以及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提出的深化改革都是围绕国家的发展而提出,然而发展的根基就来自我们的良好的风气,倘若没有一个好的氛围,那么我们的成果就会养大腐败份子,我们的组织就会千疮百孔。我们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彻底的清理“灯下黑”的存在,不能让腐败和纪检两者合拍,不能让“灯下黑”的面积更大,更黑!
强化纪检队伍建设,这是中国在提出反腐倡廉后的一致口号,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帮助我们的纪检人员学会被监督,让权力的运用不再是随心所欲,也不再是毫无遮拦。